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2019-0225007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2-25

 各社区、森林草原火成员单位:

当前,已进入高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森林草原火面临严峻形势。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兰城街道高火险期森林草原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想,提高认识

连日来,天气转暖,气温攀升,全区森林草原火工作进入关键期。在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内,各社区务必把森林草原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严格执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社区及森林草原火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深入一线,真抓实管,亲力亲为,持之以恒”的要求,务实作风,将森林草原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目标

兰城街道林区范围属城市面山,森林草原火任务重,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三个主要目标。是避免森林火灾发生;是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保护良好生态和资源成果;三是避免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社区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森林草原火宣传教育,“防”字作为森林草原火工作重点,深入小组粘贴和宣传好隆阳区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命令,社区要督促辖区学校扎实开展“小手牵大手,共筑森林防火墙”的“五个一”活动;森林草原火指挥所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严禁火源入山

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所有重点林区入山道口要设置防火检查站(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100%实名登记,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警示宣传教育,严格收缴火种,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不服从检查,私自带火种入山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或拘役等处罚。

    五、严格实施用火管控

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林区停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林区边缘100米内严禁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地梗、烧地草、点放孔明灯、野炊、烧烤等。对城市面山一律实行禁火管理。

    六、规范信息报送

社区森林火情信息统一报送至街道林业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统一上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掌控信息。

    七、科学组织扑救

    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科学开展火灾扑救。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赶赴现场调度,根据地形地貌、火头、风向,安排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对于夜间林火要高度警惕,确保人员到位。各森林草原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义务扑火队伍,确保有专业和足够力量投入扑大火的准备。

    八、严格责任落实

实行街道领导干部挂社区、社区干部挂小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各社区要科学分析辖区形势,迅速制定森林草原火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24小时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