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创建云南省森林城市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9-030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3-01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兰城街道创建云南省森林城市任务分解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8日
兰城街道创建云南省森林城市任务分解方案
为不断加强森林生态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森林城市建设目标,根据《隆阳区创建云南省森林城市任务分解方案》(隆办发[2019]18号)文件要求,结合兰城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城市、森林、民生为主题,推进城乡绿化、着力建设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抓实森林保护、着力建设森林生态保护体系,发展林业经济、着力建设森林生态产业体系,弘扬森林文化、着力建设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创新发展机制、着力建设森林生态管理体系,通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把隆阳区建设成经济健康发展、民生福祉和谐、宜居宜游宜业的区域性山水田园城市。
二、工作目标
对照《云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依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森林网络、森林健康、林业经济、生态文化、森林管理等五个方面37项指标,隆阳区已达标30项;未达标3项,分别为村庄绿化、交通廊道绿化、水系廊道绿化;待建指标1项(新造林率);待提升指标2项,分别为林地土壤保育、城市森林资源和森态功能监测;已达标但需巩固完善的指标7项;待查指标1项(公众态度)。在2019年创建期,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各项评价指标达标,2019年底获得“云南省森林城市”称号。
三、任务分工
(一)为达标指标建设项目
1.村庄绿化。2019年7月底前达到30%以上。各社区要结合当前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开展,通过示范引领,按照人均不少于1株的标准,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绿化村庄、美化家园、确保每个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沙河社区打造一个作为兰城街道的示范村,示范村新植树木胸径不小于5厘米。绿化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鼓励推广种植市树(清香木)或有经济效益的果树。绿化范围为各社区周围150米范围内的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园地等区域。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吴美全
配合单位:林业站、各社区
2.交通廊道绿化。2019年7月底前要达到95%以上。通过实施道路绿化 21.95公里可达到95%,绿化乔木树苗胸径不小于5厘米;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鼓励推广种植市树(清香木)或有经济效益的果树。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吴美全
配合单位:林业站、各社区
3.水系廊道绿化。2019年7月底前要达到90%以上。通过实施河道绿化13.8公里可达到90%,植树造林河段为西大沟、大沙河、大小桥河、王官大河、城南防洪河,造林树种为塔柏、梧桐、花椒,方式为植苗,种苗数量3100株,新植树木胸径不小于5厘米;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鼓励推广种植市树(清香木)或有经济效益的果树。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农林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文华
配合单位:林业站、各社区
(二)待建指标建设项目
隆阳区兰城街道没有新造林任务。
(三)待提升指标建设项目
1.林地土壤保育。在建城区的城市森林中实施土壤保育,采取施用有机生物肥、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等方式保育土壤,减少浇灌和雨水冲刷造成城市水土流失。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吴美全
配合单位:各社区
2.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提供噪声环境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吴美全
配合单位:各社区
(四)巩固完善指标建设项目
1.义务植树
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化树木进行认养,认管并挂牌管理。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吴美全
配合单位:各社区
2.森林抚育及林木管理
完成兰城街道森林抚育面积20公顷。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林业站
责 任 人:董学开
配合单位:涉及的社区
3.森林保护
建设1支街道65人应急队和13支社区306人义务扑火
队及1支15人季节性专业扑火队。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林业站
责 任 人:董学开
配合单位:各社区
4.森林覆盖率≥45%
兰城街道森林覆盖率63.5%,巩固好兰城街道森林覆盖
率≥45%。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林业站
责 任 人:董学开
配合单位:各社区
(五)宣传报道
加强对创建云南省森林城市工作的宣传,通过电视宣传
片、电视专栏、党报党刊专栏、宣传画册、工作简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和渠道,将创森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在兰城街道范围内开展不间断、高频度宣传,实现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党政办
责 任 人:梁 华
配合单位: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
(六)档案收集
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痕迹
材料的完善收集整理工作。
责任领导:李晓梅
责任单位:林业站
责 任 人:董学开
配合单位:各部门及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限要求。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并将档案材料上报林业站,由林业站统一整理报送区创森办;8月—9月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考核申报材料及自检自查自评;9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省林业和草原局;11月底前争取通过省级森林城市专家委员会的考核验收;12月争取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隆阳区“云南省森林城市”称号。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部门、社区必须严格按照《隆阳区创建云南省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开展工作,按照街道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建设。各部门、社区每月30日前要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林业站汇总报区创森办。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各项工作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创建工作的相关人员,将按程序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