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线索集中排查及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9-040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04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兰城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线索集中排查及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日
兰城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线索
集中排查及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及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隆阳区扫黑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线索集中摸排工作的通知(隆扫黑办 〔2019〕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原则,紧紧围绕街道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强化基层需求和群众导向,聚焦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排查、调处、整治,推动基层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兰城辖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街道纪工委、组织办、兰城派出所);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扶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街道组织办、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责任单位:街道纪工委、组织办、兰城派出所);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兰城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建办、国土所);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扶贫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兰城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计办、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责任单位:兰城派出所、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建办);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兰城派出所、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兰城派出所、综治办);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兰城派出所、综治办、兰城司法所);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兰城派出所、统战部门);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街道宣传办、综治办、兰城派出所);
(十二)边境地区“恐枪毒赌”、“骗拐逃私”“三非”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兰城派出所);
(十三)贫困地区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扶贫政策实施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农村地区“两抢一盗”、非法集资、聚众赌博、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责任单位:街道纪工委、组织办、民政办、兰城派出所、安监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四)教育领域严重扰乱校园及周边治安和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兰城派出所、兰城中心学校);
(十五)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单位:街道纪工委、兰城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综合整治浓厚氛围。各社区、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要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要紧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确定的10类重点打击对象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中央要求的基础上增加的两类打击重点、《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在中央要求基础上增加的四类打击重点,结合兰城街道实际,继续深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黑、恶、乱依法治理。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情况,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街道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凡是因组织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摸排不彻底、工作秘密泄露,出现应摸排的没有摸排、应发现而没有发现,特别是被中央及省级督导组通过其他渠道发现、通报、处理的或出现迟报、瞒报、错报、漏报涉黑涉恶线索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社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