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9年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9-041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14
各社区,各相关成员单位:
《兰城街道2019年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2日
兰城街道2019年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实施方案
非法行医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利,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目标,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给社会带来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原国家卫生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和市区《关于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兰城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兰城街道实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坚决打掉辖区内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黑诊所”、“非法牙科”及“游医”,铲除滋生土壤和生存空间;严厉打击无证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以及非法接种疫苗行为;严肃查处公安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移交的涉嫌违法违规医疗机构。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严厉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非法行医形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领导,兰城街道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梅润芳 办事处副主任
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宋 飞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城所所长
卢桂华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兼计生办主任
左应芹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乔丽莎 995服务中心主任、妇联副主席
蒋志洲 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郑彩云 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
各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计生办公室,由梅润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卢桂华、郑彩云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日常事务。
专项行动中街道计生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城所负责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查处、查封、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行医场所或处罚违法场所租赁业主(房东),对非法行医使用的药品进货渠道、假劣药品及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行为进行查处。
兰城派出所负责对非法行医人员的身份核查、现场秩序维护,重点查处专项行动中非法行医人员拒绝、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及涉黑涉恶人员依法立案查处。
街道、社区密切配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组联合执法,对非法行医人员擅自设置的户外行医广告、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做好群众工作、宣传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以有固定场所的“非法牙科”、集镇及城乡结合部的“黑诊所”、“游医”、 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范围,联合执法,严厉打击。
(二)严肃查处公安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排查函告的线索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辖区内的非法行医,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公布区卫健局、区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和兰城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0875-3037077, 0875-3136870,0875-3039066,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对非法行医进行监督,做到有案必查。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2次以上非医师行医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再次非法行医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坚持多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和巩固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
全年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2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2次,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工作
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城所、兰城派出所、社区要派出骨干人员,按各自职责做好案件查处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到社区开展打非工作时,社区要全力配合,做好统筹协调和群众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四)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登记备案及监控
各社区、成员单位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对有非医师行医经历的人员要实行登记备案,纳入黑名单重点监控,防止其死灰复燃或易地再犯。专项行动中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加强宣传力度,提高震慑力
街道、社区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观场跟踪,向群众及时宣传非法行医危害及专项行动成果,提高对非法行医者的震慑力,加大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次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14日至4月14日)
各成员单位全面接查案件线索,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突出的“黑诊所”、“非法牙科诊所”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处理违法机构和人员,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19年4月15至8月31日)
街道计生办结合日常工作对非法行医进行持续打击,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不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三)第二次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第一次集中整治阶段及深入巩固阶段的存在问题开展“回头看”,集中开展第二次集中整治,重点对整治工作后死灰复燃的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再次查处,达到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达到立案的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依法惩处。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10月份)
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总结打非工作经验和教训,巩固提升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行医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社区、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以人民为中心,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专项行动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
(二)压实责任,确保实效
各社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责任,善
始善终,善做善成,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
各社区、成员单位要把打非案件联合查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执法,切实提高部门联合执法能力与水平。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深挖彻查。决不允许以改代罚,以罚带刑,切实维护好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四)严肃纪律,保障到位
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各社区、成员单位及执法人员要严守纪律,顾全大局,做好保密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注意风险防控。街道计生办申请公务用车用于专项行动小组,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由街道负责筹措,以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正常开展。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街道、社区要结合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及医学科普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