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9-0503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03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兰城街道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城街道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兰城街道“美丽庭院”建设,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契机,美化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的生态意识、文明意识,根据隆阳区“美丽庭院”工作创建要求,以改善庭院环境为根本,以巩固“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魅力兰城 幸福家园”为主题,以提升庭院品质为目标,以创建“洁化、序化、绿化、美化”庭院为抓手,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全面推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美丽庭院”创建要结合各社区实际,走本土化、特色化之路。要注重挖掘本社区特色内涵,打造一院一景、一院一韵,避免简单模仿、复制套用。同时,要注重与周边景致、环境相协调,避免千篇一律。要坚持“经久耐用、简洁质朴,节约资源、就地取材”的原则,大力引导使用本土材料,彰显本土元素。
(二)典型带动,融合推进。“美丽庭院”创建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要坚持集聚集成、融合推进的工作导向,突出形象、功能和产业相统一。尤其要与增加社区集体收入、人居环境提升、森林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串点成线,融合推进。同时,要突出重点和典型的示范引领,注重“抓点连线带面”。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网络发动、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创建评选活动的宣传推介工作,扩大创建评选活动的社会知晓率。通过《门前三包》《居规民约》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举措,实现“美丽庭院”自我创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四)落实责任,注重长效。各社区要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把握方案的精髓,贯彻落实好各项创建评选工作。“美丽庭院”创建要立足于在干净、整洁基础上抓提升,在建设内容上要围绕“洁化、序化、绿化、美化”的目标导向。在创建过程中要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常抓不懈长效推进,同步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创建标准
(一)庭院设计布局美。居民户能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环境整治,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设计布局,拆除有碍观瞻建筑物、墙体改造、洗涤设施整治、畜禽养殖整治等,使庭院整体及周边布局合理、美观舒适,充分展示新时代群众的文明素养和生活情调。
(二)杂物摆放整齐美。居民户庭院干净整洁,做到庭院内部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物品分门归类,堆放有序、整齐摆放。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无乱挂之物,庭院外观整洁有序,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三)环境卫生清洁美。消灭卫生死角,配备分类垃圾箱(桶),养成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的良好习惯,不乱泼脏水,始终保持庭院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四)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人居环境提升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居民庭院环境,推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积极进行庭院绿化设计、广栽花草树木;庭院绿化应井井有条、美丽可观。房前屋后种植花草,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可以是小型果木、观赏性花草、盆栽盆景等。有庭院绿化空间(指围墙内或房前屋后),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30%,有乔灌花果配置,生态环境良好,无绿化死角。
(五)两型发展和谐美。家庭成员环保意识强,自觉节水、节电、节油、节能,能自觉抵制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不使用有损环境、影响健康的生活用品;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任务及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与人居环境提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用召开小组长会议、群众大会的形式将“美丽庭院”创建精神创达到每一户每个群众。(时限:2019年1月1日—4月30日)
(二)抓特色,树典型阶段。各社区要结合人居环境提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的特色,有效指导好居民户“最美庭院”创建工作。结合增加集体收入、带动群众增收,带领居民统一种植有经济效益的树木进行绿化。(时限:2019年5月1日—5月30日)
(三)全面铺开,推动“美丽庭院”创建阶段。各社区要在所有居民户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全面提升从内到外的人居环境提升。营造“魅力兰城 幸福家园”的良好氛围。(时限: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四)评选审核阶段。围绕环境卫生美(洁化)、整齐有序美(序化)、庭院绿化美(绿化)、风貌协调美(美化)要求,在各社区、所有家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达到标准的创建名单于9月20日前报至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办)审核,由街道或上级部门进行审核验收。所在社区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创建档案,分类记录创建过程中的纸质版、电子版和影像资料。(时限:2019年9月1—2019年9月30日)
(五)公示表彰阶段。经街道审核后由社区进行公示表彰。(时限:2019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六)长期巩固阶段。各社区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常态动态管理,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对已评为“美丽庭院”的家庭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举报经查实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摘牌通报。(时限:2019年11月1日起长期执行)
五、监督管理
各社区要充分认识 “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根据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纳入社区重点工作。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查小组,对各社区创建“美丽庭院”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将采用不定期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社区干部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