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干部职工值班制度
- 索引号
- 781694964-30/2016-1229039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3-01
一、为保证兰城街道随时信息畅通灵敏,决策能快速及时地贯彻执行,加强对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兰城街道办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室实行领导带班、专职值班与轮流值班相结合的值班制度。专职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定人,轮流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排班,办事处领导轮流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负责督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三、党政综合办公室专职值班人员负责上班时间值班,轮流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和双休日值班。值班时间上班期间为当天19:30至次日7:00;周末及节假日为白班8:00至18:30,夜班18:30至次日8:00。如遇重大活动值班另行安排。法定假日值班人员按值班天数进行补休。
四、值班的主要职责是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接待来人来访及处理有关事务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带班领导或有关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迅速进行落实或给予答复。负责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值班人员要树立严谨、热情、周到、快速的工作作风和时效观念。传递信息要及时、准确,对发生问题的具体情况要了解清楚,避免反映不实;接待人来访要注意文明礼貌、仪表言谈,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六、值班人员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凡值班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须经领导作出指示后方可答复,既不能擅自表态,也不能无故推拖。
七、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保密。对身份不明的人员,要查询清楚;对不宜公开的领导人电话号码、住址、办公室及重要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泄露。
八、值班室不得留宿非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酗酒、赌博等,不得脱岗、溜岗或随意叫人顶岗,不得将值班电话随意转移呼叫;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对值班期间遇到的情况和未处理完的问题做好交接工作。脱岗一次扣年终考核分4分。
九、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卫生,保证值班室设备设施安全完好,并做好值班记录,按时移交给接班人员。
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干部职工必须按照值班日程轮流值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调配,不准缺岗。如在值班期间因缺岗发生意外或造成其他损失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一、年龄50岁以上的干部职工不参加值班。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