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兰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撤销昇阳社区1个党委兰城社区等3个党总支部及下属27个党支部的决定
- 索引号
- 781694964-30/2018-03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11-05
中共隆阳区兰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撤销昇阳社区1个党委兰城社区等3个党总支部及下属27个党支部的决定
各社区、街道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和工贸园区社区调整划分的通知》(隆办发〔2017〕124号)、《隆阳区城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隆办发〔2017〕102号)相关精神,经兰城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撤销中国共产党隆阳区昇阳社区委员会及下设中国共产党隆阳区昇阳社区沙湾永丰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昇阳社区和睦宏兴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昇阳社区湾子新田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昇阳社区岱官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昇阳社区永保支部委员会5个支部委员会,原党组织成员职务自行免去;
撤销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兰城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及下设中国共产党隆阳区兰城社区关楼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兰城社区关楼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兰城社区鹿鸣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兰城社区小岔路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兰城社区兰花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兰城社区金世支部委员会6个支部委员会,原党组织成员职务自行免去;
撤销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龙泉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及下设中国共产党隆阳区龙泉社区栗子园小区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龙泉社区田园小区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龙泉社区沁园小区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龙泉社区田心小区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龙泉社区兴隆小区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龙泉社区窑湾小区支部委员会6个支部委员会,原党组织成员职务自行免去;
撤销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王官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及下设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新桥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马常沟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沙滩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古龙井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凤山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向阳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王官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白马庙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王官社区小汉营支部委员会9个支部委员会,原党组织成员职务自行免去;
撤销中国共产党隆阳区沙河社区上沙河支部委员会,原党组织成员职务自行免去。
原沙河社区(除上沙河党支部外)和汉营社区党组织隶属关系无变动。
中共隆阳区兰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