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2021年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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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21-0118003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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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8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保换届办〔2020〕2号)、《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79号)要求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社区团组织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竭诚服务青年,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团的基层组织,团结带领街道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来。

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1.健全社区团组织体系。着力巩固社区团组织建设,按照《团章》关于“凡是团员达3人以上的单位都必须建立团组织”的规定,确保在街道社区组织建团率达到100%,保证各社区“有团员、有组织”。

2.加强团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各社区团支部必须要有办公室,必须悬挂团支部委员会牌子,室内有团旗和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团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和干部“四化”方针,配齐配强新一届团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选配好社区团支部书记,确保各社区“有班子、有责任人”。

4.规范团组织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团组织共建机制,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整体布局,使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党建与团建配套建设、整体推进、共同发展,努力形成以社区团组织为核心的青年组织体系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青年工作运行机制。

(二)职数设置

团员人数7人以上的团支部,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的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团员人数50人以上的社区,可以成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团的总支部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团员人数100人以上的社区,经团区委批准,可以成立团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团支部,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7至9人组成。

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团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可以设副书记1名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的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可以设副书记1至2名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农村团的基层委员会不设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团员人数和所属团组织数量,确定成员数量。一般情况下,团的基层委员会由10至14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3名。

社区团(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至3年。社区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至5年,一般与同级党组织任期保持一致。

(三)人选条件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2.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3.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4.社区团组织书记原则上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团组织书记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5.注重从青年农民、村级后备力量、致富带头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中发现优秀青年人才,注重面向社会组织负责人、退役军人、返(在)乡创业人员、本村致富能手、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等群体选拔优秀青年党员或团员担任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重点选拔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稳边固防、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青年群众公认的优秀青年党员或团员。

6.社区团组织书记候选人一般应从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致富能人中择优选配;在班子成员中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地区要有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团干部。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准列为人选:1.政治上的“两面人”;2.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的;3.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4.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的;5.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以及配偶、父母、子女有吸毒行为受到处理的。

有下列“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宜列为人选:1.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和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2.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3.涉及境外势力或宗教势力、从事宗教活动、有浓厚宗教感情的;4.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拉票贿选或干扰破坏选举的;6.担任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公开居务,侵占或造成“三资”流失的;7.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8.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未整改的;9.长期外出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具备履职条件以及其他不宜列为换届人选的。

三、方法步骤

本次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原则上与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压茬”进行,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即由团员和35周岁以下青年推荐与同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召开团员大会直接选举。整个工作从2020年12月开始,到2021年3月底结束,分筹备、实施和总结3个阶段。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1年1月31日前)

1.摸排分析(2020年12月31日前)。各社区认真开展摸排,摸清团员底数和选情,充分评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集中分析研判。对选情复杂、优秀青年人才缺乏、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社区团组织,要实施“一村一策”。

2.组织培训(2020年12月31日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进村指导培训等方式,强化业务培训,讲清换届政策、要求、流程等,做到应知尽知。

3.组建机构(2021年1月20日前)。成立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4.酝酿提名(2021年1月31日前)。由上届社区团的委员会启动新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20日前)

1.报批换届请示(2021年1月26日至1月27日)。社区团组织认真研究团员大会筹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等事项,形成换届请示,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审批。

2.发出召开团员大会的通知(2021年1月29日至1月31日)。社区团组织向辖区团组织、团员及有关人员发出召开团员大会的通知(通知形式根据各自实际而定)。

3.做好会务准备(2021年1月29日至1月31日)。合理分工,准备各种会务事宜和会议材料,落实参会人员名单。团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本人和家属意见基础上,报街道团工委同意,并经团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以及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团察看以上纪律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尚未作团籍处理的;4.在外务工,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5.街道团工委批准,并经团员大会通过的其他情形。

4.大会选举(2021年2月1日至2月5日)。居委选举结束后,召社区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团的委员会和团组织的书记、副书记。

5.明确委员会成员分工(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新一届团组织的书记主持召开委员会,根据各个委员的工作特点和特长决定委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

6.报批选举结果(2021年2月10日至2月20日)。团员大会选举结果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3月25日前)

1.做好工作交接(2021年3月7日前)。指导新老委员尽快完成工作交接。重要的遗留问题,由新老委员会成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意见,最后由新的委员会作出决定。

2.做好立卷归档(2021年3月7日前)。社区团组织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的立卷归档。

3.做好新任团组织书记培训(2021年3月20日前)。由隆阳区统筹安排辖区范围内的新任团组织书记培训工作。

4.做好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录入(2021年3月25日前)。培训结束后10日内,各社区团组织应完善“智慧团建”系统相关信息,上级团组织应及时完成系统数据审核、反馈、修改工作任务。

四、相关要求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此次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当作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重要契机,配强本级团组织。坚持党建带团建,为引导和促进广大农村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美好乡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做到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与社区“两委”换届同部署、同组织、同检查、同验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