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制度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0327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3-2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重要政策文件
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的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要聚焦中心工作开展解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除领导分工、责任分解、表彰决定等明显不需要解读的文件外,省政府及云南生态环境厅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均应当在政策文件出台5个工作日内进行解读。尤其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要重点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要统筹运用文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解读语言要注重科学性、权威性,避免“误读”;要通俗易懂、浅显明白,用老百姓的话解说老百姓关心的事。
第四条 公开平台。门户网站作为政策解读的主要平台,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更新解读内容。同时,建立健全重要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可能引发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在其发布后,业务股室要加强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五条 职责分工。办公室牵头负责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股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自然宣教股负责解读专栏开设。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股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股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对象范围、重点内容、特色亮点、惠民举措、办事指引、新老政策差异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进行重点精细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二)各股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将解读方案经分管领导(重大政策文件或回应须报主要领导)审签后,同规范性文件一并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办公室应将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目标考核,严格实施考核奖惩。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