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索引号
01525649-8-/2021-1108098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1-08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新闻

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促进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切实建立起贴近群众的有效沟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互助经济社会“四个发展”,为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当前实际情况,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新闻发言人由以下人员组成。

新闻发言人:

姜娴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副局长

根据新闻发布的需要也可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局长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统筹并具体承办本单位新闻发布工作,根据授权发布新闻;研究分析涉及本单位、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舆情和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开展突发公共时间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准确地对外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关注网络舆情,有效引导网上舆论;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接受记者采访、问询等。

新闻发言人应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网络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新闻宣传工作经验。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机构联络电话要对外公布,以增进党通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三、新闻发言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党的建设情况;党组作出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针对本地、本单位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澄清涉及党的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四、新闻发言的形式

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有:召开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互联网访谈;接受媒体专访;答复电话问询;发布新闻稿等。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除特殊情况外,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发布活动应面向所有具有采访资格的境内外新闻媒体记者。

每年发布隆阳区生态环境领域总体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新闻发布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新闻发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或开办专题网页、开通电子邮箱、网络问政平台等,注重对新闻发布的报道收集和效果评估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程序

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和内容一般由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区委宣传部审批。新闻发布主题、内容、时间、范围、发布人等情况须在新闻发布会拟定日期的7个工作日前,用书面形式报区委宣传部审批;必要时由区委宣传部提出意见并报区政府领导审批。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区委宣传部负责审批登记工作。涉及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须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须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需邀请地级以上媒体参加新闻发布活动的,应于事前将发布内容、形式和要求报区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由区委宣传部统筹安排。

六、新闻发言的工作要求

(一)客观全面。新闻发言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发布新闻。要敢于直面热点、难点问题,对媒体和公众坦诚相待,取信于民;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从而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作出合理的选择。

    (二)讲求时效。新闻发言工作要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讲究时效性。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尽快组织新闻发言活动,以便人民群众能积极有效地支持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起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效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紧急重要情况,根据需要可随时举行。

    (三)严肃纪律。新闻发言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新闻。对违规发布新闻,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