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隆阳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49-8-10_C/2016-062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9-30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隆阳区环境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
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218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15〕1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5〕28号)文件的要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认真组织开展隆阳区2015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布署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确保隆阳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际性成效,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5〕110号),并将实施方案印发到各部门、乡镇,一是明确要求各级各类重点工业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日常环境监管,提升监管水平,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三是要求各部门、乡镇及时布署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 “三同时”制度执行排查情况
截止于9月28日,隆阳区关于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共检查企业26家次,出动人员104余人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的情况。
(二)化工、冶金、有色等工业重点行业的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排查情况
1.全区共检查重点行业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36余人次,检查企业涉及采选矿、有色金属、化工、糖厂等几大行业,无存在问题企业。
(三)受到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或者发生过污染事件的企业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的处理情况
隆阳区环保局对全区2014年受到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9家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确保监管到位、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再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目前,经过督促落实,企业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四)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情况
经隆阳区环保局实地排查,隆阳区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工矿企业废水排放口;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集中式生活污水排放口;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网箱养殖,二级保护区内基本没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无网箱养殖等现象。
(五)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对全区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隆阳区辖区内无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对辖区内普通信访案件均下达了整改要求,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六)关于《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等方面的问题。
全区大部分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积极按照预案中的要求储备物资、组织演练,其余部分企业也正在编制过程中,我区将不断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意识。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因企施策,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同时监督企业对本次检查中查找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对限期完不成整改的企业,一律从重处罚或报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停产整治。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提高监管力度。
(四)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评估、后督察工作长效机制,在后期的监察工作中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切实排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五)健全全市企业风险源数据库,加强对视频监控的管理和规划,对其重点风险源实施动态监管。
(六)不断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意识。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强化了环境管理手段,尽可能的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确保了环境安全。同事促进企业增强了环境安全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提高了保护环境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了侥幸心理好麻痹思想,彻底消除了懈怠情绪,实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多方面的努力之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