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2-0119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1-19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隆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函》(〔2021〕—2)的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党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措施,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全面公开、立体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完善制度,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容,公布机构职能、人事调整、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
三是加强审查,提高全局人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全局干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0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284条:专项规划2条,政策文件14条,财政资金6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2条,基层政务标准化公开目录216条,行政监督与管理11条,工作动态18条,应急管理3条,计划总结2条;新媒体信息856条。
2.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设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回答公众在网站上的留言2条,目前已全部办结。
4.依申请公开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条,并提前办结。
5.行政复议数量,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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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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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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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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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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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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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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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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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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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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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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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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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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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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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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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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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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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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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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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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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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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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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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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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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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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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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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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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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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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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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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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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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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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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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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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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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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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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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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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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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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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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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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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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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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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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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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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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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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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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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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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局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信息汇总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三是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依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公众做好服务工作。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