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40709-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水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09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瓦房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24年6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6月12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2024年7月8日,你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表送交我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颁发隆阳区水务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隆阳区水务局
2024年7月8日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经专家对保山同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评审,专家组提出了评审意见,认为修改完善的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编制内容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的有关要求,基本同意该论证报告。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工程的取水申请,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保山市隆阳区瓦房集镇、徐掌片区水厂建设项目,是保山市隆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之一,于2018年6月4日取得了《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农经﹝2018﹞284号),批复同意项目实施。水厂建设于隆阳区瓦房乡麦庄村沙瓦线与143乡道交叉口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99°01′49.87″,北纬25°19′29.1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厂、新建取水池、架设供水管道、新建蓄水池、水处理设备、水源点建设、入户水表安装等水源工程、水厂工程、输水工程和配水工程。
二、项目取水水源为马河上游小海坝水库地表水蓄水,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99°01′39.68″、北纬24°15′25.99″。项目取水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水厂进行净化处理后,根据村庄分布在主管上开口设置二级输水管供水至供水村庄受水区。利用现状村庄已建水池或新建水池对输水管道进行减压供水。水厂充分利用已建有的蓄水调节池30座,新建蓄水调节池9座,共计39座蓄水调节池分供用水区域生活用水。
三、取水断面上游多年平均来水量1029万m3/a,P=75%保证率时,取水断面上游多年平均来水量846万m3/a,扣除水库下泄生态用水、蒸发渗漏损失、农灌用水、人畜饮水后,取水断面可供水量145.43万m3/a,瓦房集镇、徐掌片区水厂计划申请取水80.83万m³/a,作为项目供水区域22772人生活用水,可供水量满足水厂的取用水需求。P=95%保证率时,取水断面上游多年平均来水量为645.7万m3/a,扣除水库下泄生态用水、蒸发渗漏损失、农灌用水、人畜饮水后,取水断面缺水54.87万m3/a,无水供给水厂用水,可利用75%保证率及平水年取水断面来水量扣除现状供水、生态用水、蒸发渗漏损失水量后的富裕水量进行调蓄供给,调蓄水量能满足枯水年2~4年水厂的取用水需求。
四、项目申请取水后,主要用于徐掌、麦庄、梅兰山、大陷坝、上寨、桂花、党东7个村委会,瓦房、白龙井2个片区,徐掌、瓦房、白龙井三个搬迁点,集镇规划人口4189人、农村现状人口14234人、师生人口3249人,流动人口1100人共计22772人及集中养殖414头大牲畜的饮水。根据出厂水质、末梢水质采样检测,综合评价微生物、毒理、感官性状等32项指标,经对水源水净化处理后,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各项指标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相关要求限值,出厂水满足项目用水需求,末梢水(用户)符合标准限值要求,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五、根据审定的《报告表》及其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本项目根据供水区域人口及分布,结合取水水源可供水量情况核定申请取水量80.83万m³/a。
六、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在额定取水条件下对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影响较小、对水生态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影响较小的论证结论及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至规划水平年,水厂受水区退水量24.25万m³/a。供水区域中,集镇片区供水产生的退水经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后进入集镇污水处理氧化塘进行处理,达标准后外排进入农灌沟渠补充农灌用水,周边村寨退水现状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农灌沟渠作为农灌补水使用。项目退水区为勐来河支流,勐来河划分为“勐来河隆阳保留区”现状水质为Ⅱ类,水质目标Ⅱ类,其支流未划分水功能区。项目退水区为勐来河支流,不直接排入水功能区河道,对水功能区河道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
七、你单位应重视节水与管理,建立节水制度,因地制宜采用节水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
八、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取水计量信息等传入水资源管理系统。
九、你单位应做好分户用水统计,区分不同区域农村生活需水量,便于今后用水定额修订和延续取水水平衡分析。
十、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十一、你单位应及时将本工程开工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动态信息向我局报备。本工程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十二、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申请取水。
十三、本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本批准文件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