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 索引号
- 77265205-X-/2020-0416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隆办发〔2019〕74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16
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 8 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区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 改善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开展隆阳区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发布隆阳区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二)研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 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区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引资目标责任。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 评价工作。(三)协调督导推进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等开展投 资促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统筹指导全区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 目全程服务工作。为区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四)协调推进国内区域投资促进工作。参与沪滇经济合作工作。(五)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加强同驻保异地商 会的联系沟通,依托商会开展以商招商活动。(六)会同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等策划推出区级重 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设 4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群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档案、 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内部建章立制并督促落实,搞好综合协调服务。负责单位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运行、监督与 管理,严格规范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综治维稳、法治 建设、信访等相关工作。负责投资促进重大会议、重点工作等综 合性文稿的草拟。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综合股。负责调研起草全区投资促进、开放合作 相关规划、政策、规章。负责全区年度投资促进目标责任分解、 考核和督导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和分析研究区直部门及 园区的统计数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到位外资统计工作。负责借助中介专业机构,会同区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重点 企业策划、开发、包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区级重点 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协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综合性督办事项。 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促进股。负责产业项目投资促进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咨询,做好相关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和项目 回访。负责拟订年度招商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行业 100 强等龙头企业引进工作。负责推进国内外企业 与园区创新合作方式,合作开展园区招商,指导和支持园区开展 项目策划及协调推进。负责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参与沪滇经 济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制作全区招商引资宣传相关资料。负责承办全区区域内的大型招商活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外信息的报送、对外宣传和发布全区统一的宣传资料和信息,开展网上招商信息服务。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企业服务股。负责与驻保异地商会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推进商会以商招商工作。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的联系、跟踪、问效、协调及服务,促进入驻企业再投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外 来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依照《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 等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对侵害企业的行为进行调查,维护企业合 法权益。编制外来企业名录、建设和管理外来投资企业信息库。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 境,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事业编制1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人员身份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 本方案由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 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 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方案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