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坏事 还留名 这点“魄力”我给100分!
- 索引号
- 01525689-3 -30/2018-0806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1-02
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推进魅力芒宽建设,2017年芒宽乡强化各交通要道环境整治,在丙瑞公路两侧种植了上万棵凤凰树、木棉花树、小叶榕等绿化树木,美化了辖区环境,然而好景不长……
近日,芒宽乡工作人员在查看行道树的成活率时发现,辖区丙瑞公路某一路段的木棉花树连续被推倒在地14棵,造成经济损失一千余元。芒宽派出所了解到该事件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经查,民警发现,在路边一块水泥空地上,有疑似破坏树木嫌疑人的留言“此地不允许栽树”还留下了电话号码“133********”。
民警拨打了嫌疑人电话,锁定辖区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询问,陈某如实交代了其在12月26日喝酒后从家“游荡”到自家地边时,看到路边突然新增的木棉花树,因担心树长大后影响自家种植的作物,酒意上头,便将挡着自家地的行道树全部推倒在地,并在附近地面留下了“此地不允许栽树”字迹的违法事实。
目前,陈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4日。
通讯员:张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