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烟头引发的山火
- 索引号
- 01525689-3 -30/2018-080703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01
2018年1月29日13时11分,蒲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高速公路蒲缥收费站至保山方向1公里对面的山上(蒋家山),有人路过看到山上着火,火势不大,请及时处理。
接警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带上灭火装备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在蒋家山附近,民警看到了报警人所描述的山火,见火势还暂时未蔓延开来,出警人员火速出动,拿着生树枝和水开始上山灭火。十多分钟后,山火被扑灭,大家终于松了口气。
事后,经调查得知:当日中午,刘某(男,60岁,蒲缥镇人)到蒋家山放牛,因期间其抽了一支烟,并将烟头顺手丢弃在了山上,引发了火灾。此次灾情涉及面积大概3亩,山地表面的一些灌木和草被烧,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元。
目前,刘某已移交森林公安处理。
十年难养一棵树,星火能摧毁万亩林。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民警提示:新春佳节临近,森林火灾风险剧增,请自觉履行防火义务,不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火取暖、旅游野炊、放孔明灯、放火烧荒,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若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