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年的,奶奶们不要再“丢孙子”了!
- 索引号
- 01525689-3 -30/2018-080706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22
春节,家人团聚、外出游玩,大家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庆祝节日,然而,总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插曲,比如,隆阳公安就接到了多起走丢孩子的警情,所幸孩子被及时找回,避免了危险的发生。以下,就是两个奶奶因为粗心丢孙子的故事,大家千万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哦!
2月18日10时许,有人报警称:在兰城路粮食局附近其孙子走失了,请处警。接报后,兰城派出所巡警二中队火速赶至现场,发现一名60多岁的老大妈焦躁的大声哭喊:“警察同志,我的孙子不见了,快帮我找找”。
民警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对其孙子的情况做了简要了解:老人的孙子王某今年2岁,因老人独自在家带孙子,一时疏忽,孙子出了家门不知去向,距离现在有20分钟左右了,老人四处寻找未果就报了警。民警分析认为,其孙子很可能还未走远,遂立即带上老人以事发地为中心在附近的街巷仔细寻找。至10时50分许,在九龙环岛附近的箱包店旁找到了一个正在哭泣的小孩,其正是老人的孙子王某,老人一个箭步上前紧紧地将其拥入怀中,奶孙相见泪如雨下,最后,老人连声向民警致谢!
2月19日,两名妇女急急忙忙跑进板桥派出所:“我5岁的孙子在板桥街走丢了,请你们帮我找一找”。值班民警询问了小孩的穿着和样貌后,迅速和其家属上街找人。当天恰逢板桥街,人流量特别大,民警一边在街上寻找,一边询问街上的人和周边店铺老板,但均无果。十多分钟后,民警接到所内电话称有人送了个小男孩过来,很可能就是走丢的孩子。
回到所上,确认小男孩是报警人走丢的孙子。原来,小孩一个人跑到了青龙广场,发现找不到奶奶和小姨后就哭,被好心人周大姐看到了,于是周大姐就把小孩送到了板桥派出所。
警方提示:小孩年幼、无知、好动、易走失,请家长切实起到监护、看管的义务,必须专人看管,无论在室内还是在室外切勿离开家人的视线,以防走失等安全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