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变麻脸 密集恐惧症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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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30/2018-080708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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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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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3-07

3月5日,板桥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当日22时30分,板桥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将停在路边的一辆车砸了。接报后,板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银灰色大众车的后挡风玻璃被砸。通过走访调查、深入摸排,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并于接警后15分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如实交代: 当晚,其酒后外出看到一辆熟人的车停放在路边,且该车车主之前与自己有矛盾,于是就随手拿了一根钢筋将此车的车窗玻璃全部砸毁,致使车身严重受损,后仓皇逃离现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