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蜀黍要约谈3家旅馆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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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30/2018-080812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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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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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7-16

今年6月,分局在城区3家旅馆查获5起卖淫嫖娼案件。7月4日,分局治安大队集中约谈了3家旅馆业业主。

会上,民警通报了5起发生在旅馆业的卖淫嫖娼案件,组织业主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要求各业主充分认识实名制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尤其是对发生在本旅馆的卖淫嫖娼行为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最后,民警告知未落实实名制登记的旅馆,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名业主表示:今后,将认真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反映。

普法时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周剑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