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蜀黍要约谈3家旅馆业主?
- 索引号
- 01525689-3 -30/2018-080812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16
今年6月,分局在城区3家旅馆查获5起卖淫嫖娼案件。7月4日,分局治安大队集中约谈了3家旅馆业业主。
会上,民警通报了5起发生在旅馆业的卖淫嫖娼案件,组织业主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要求各业主充分认识实名制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尤其是对发生在本旅馆的卖淫嫖娼行为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最后,民警告知未落实实名制登记的旅馆,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名业主表示:今后,将认真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反映。
普法时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周剑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