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动车当天就被偷了,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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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2019-030101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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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3-01

   2月27日,巡特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抓获涉案人员2名,追回被盗电动车一辆。

   2月25日9时许,王某花3000余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停放在玉泉路与兰城路交叉口人行道上;17时许,发现电动车被盗。案发后,巡特警大队民警实地到现场及周边进行调查走访,指挥中心及时对案件线索开展研判。

   通过蹲守,2月27日17时许,民警在某住宅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50岁)。经查,案发当天,刘某看到王某的电动车钥匙未拔,便顺手“骑”走了。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在板桥街成功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李某(男,40岁),追回被盗电瓶车一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已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