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情所困的男人
- 索引号
- 01525689-3 -/2019-031501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3-15
3月4日18时许,兰城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联通公司对面,他与一个女人发生感情纠纷,该女人把他的钱花光了,现需要警察帮助。
接警后,民警到现场找到报警人,与其了解得知,男子是安徽省人,前一段时间通过微信交友认识了隆阳区的一名女子,后主动来到保山找她。男子到保山后,双方相处了几天就分手了,现在因身上没钱了,所以想找该女子讨要些钱回家,但女子不肯给,于是报警。该男子声称,如那个女人不愿给路费,他就要走极端。
随后,民警电话联系该女子了解情况,其告诉警方,她与该男子微信交友才认识几天,根本不知道其会来到保山找她,而且来了也没见过面,根本谈不上认识,所以拒绝为其提供路费。这时男子才说出是实话:自己其实是一厢情愿到保山找该女子的,没想到人也没见到,钱也花光了,现在有家难回,心里愤愤不平,所以想讨个说法。
最后,民警把他送到了隆阳区救助站,让工作人员帮助其回家,同时对其欺瞒警察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劝告该男子:感情上的事不能勉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情感关系,不要再自寻烦恼,更不能因一时冲动就做糊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