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不得!
- 索引号
- 01525689-3 -/2019-050801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30
近日,瓦房派出所联合村民快速处置一起因个人疏忽引起的火灾。
上午10时许,派出所接到村民电话报警称:“在党东村,我们这里房子着火了!你们赶紧来!”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马带齐装备驾驶消防车赶赴现场。赶到现场后,发现火势凶猛,有向外蔓延的势头,必须迅速加以控制,民警立即疏散围观群众,严防发生人员伤亡,并组织村民进行灭火。经过半小时的全力扑救,原本滚滚的浓烟渐渐散去,大火最终被彻底扑灭。
事后,经了解得知,起火原因系房主早晨起床后生火取暖,未将火熄灭就外出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