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有了自己的“枫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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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2019-081402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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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8月8日,隆阳分局召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现场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隆阳区副区长、隆阳公安分局局长黄碧忠参加会议,并对全区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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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要求:一要围绕因地制宜抓落实。就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公安部、省厅市局分局在宏观政策和顶层设计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关键是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情况、特点各不相同,各派出所不能搞形式主义、“一刀切”套用一个模式,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通过各派出所的不懈努力,打造一批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让枫桥经验在隆阳全面开花结果,再焕发强大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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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围绕关键环节抓落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6个命名标准,系统回答了下一步“怎么建”的问题,各派出所要围绕这些关键环节,把民意收集延伸到每个角落,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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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抓落实。围绕方案要求,根据命名标准和考评细则,按照“一所一方案”“一所一品牌”来打造,各派出所要认真梳理各自优势和短板,明确工作重点和突破点,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全区各派出所及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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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围绕务求取得实效抓落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打造符合本地实际、富有本地特色,彰显实际成效的创建模式,把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与做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各部门联合要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等工作,协调区司法局给予“司法确认”,有针对性地对派出所进行帮助指导,建立“驻所调解室”,探索“民调入所”“律师进所”,“警调”无缝对接,按照调解室建立标准,探索将辅警充实为人民调解员,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05五要围绕结对帮扶抓落实。根据各部门对各派出所帮扶创建要求,每月至少到联系派出所开展1次指导帮扶工作,着重掌握了解派出所党建开展情况;民警值班、派出所“新五小工程”情况等。

分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领导、综合中队中队长、社区中队中队长共计100余人参加现场会。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到各示范点参观;会中,青华、河图、金鸡、西邑4个派出所分别作经验交流;会后,各二级部门先后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分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现场会会议精神,并就下步工作作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