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689-3 -/2019-1223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31
为促进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深入推进隆阳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公安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促进我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分局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碧忠 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隆阳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丕军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黄 琨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宗猛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沧桑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东雷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况思园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明宏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施 剑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赵明葵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督察大队大队长
刘志涛 隆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
郭胜天 隆阳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姚 钦 隆阳公安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段晓兵 隆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肖红波 隆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杨 军 隆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范 玲 隆阳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分局警令部,由刘志涛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警令部全体民警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分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责和权限。
2.人民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原则、执法依据、办案程序、执法制度、工作制度和要求。
4.公安机关受理举报、控告、申诉、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的制度规范。
5.刑事执法项目。
6.行政执法项目。
7.公安交警警务公开项目。
8.公安消防警务公开项目。
9.公安部“五条禁令”。
10.公安部“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11.对收费项目、收费许可证进行公开。
12.公安部14项便民利民措施
(二)在我局内部公开的内容
1.分局财务收支情况、基层所、队每月公开一次,分局对重大采购,建设等重大问题采取局长办公会决定。
2.公开工资变动、警衔晋升人员名单。
3.公开医疗保险清册、住房公积金存款。
4.公开各二级部门包干经费报销开支的情况。
5.公开扣款情况。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1.基层派出所将群众要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告知词等印成牌子、小册子、做成牌匾公布。
2.各派出所、办证大厅、交警办证处制作了公安部“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告知牌,并将其悬挂办证窗口。
3.公安收费许可证悬挂在服务窗口,供办事群众对窗口办事民警进行监督。
4.各派出所、各科室在显著位置悬挂各单位监督台。
5.财务室通过办公自动化,公开工资变动、包干经费开支、医疗保险、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等内容。
6.以网络、通知等形式公开今年晋升警衔民警的名单。
7.以公示的形式公开评选优秀、嘉奖人员、公推领导名单。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梳理阶段。加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调研,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审批程序和公开形式,清理本部门、本警种政务公开目录,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加强对各二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集中填报阶段。根据梳理的政务公开目录,集中填报、公开和更新一批政务公开信息,完善公开形式,报送有关情况。
(三)检查督促阶段。对分局各二级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完善信息报送、审批、公开机制和有关制度,形成常态化。建立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
五、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分局警令部、警务保障室、纪委督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协助实施,并负责分阶段、分工作项目组织对各单位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警种、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清理和填报工作。
(二)完成公开任务。各二级部门在调研梳理的基础上编写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填报、公开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督促考评。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验收,加大奖惩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欺上瞒下、群众不满意的要认真查处。以平时考核和阶段性检查为主。各二级部门平时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材料。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