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关于隆阳区永昌街道白塔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索引号
01525724-7-/2021-111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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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1-10

报备编号:2021-14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隆阳区永昌街道白塔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

2021年11月10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提交的隆阳区永昌街道白塔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经形式审查,该工程已经你单位验收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完整,符合相应格式要求,2021年9月23日通过验收,且已于2021年9月25日通过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www.yanshou100.com)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隆阳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