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隆阳区瓦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索引号
01525771-4/2024092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27

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隆阳区瓦窑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隆阳区瓦窑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决定召开《隆阳区瓦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隆阳区瓦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10月底在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35人

 1.隆阳区瓦窑镇内年满18周岁,与《隆阳区瓦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事项有关的公民5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25个村各1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各1人)

 2.瓦窑镇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单位代表4至7人。(人大代表1-2人,技术单位2人,法律顾问1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瓦窑镇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瓦窑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瓦窑镇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见附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9057076877@qq.com;书面申请可邮寄或送至瓦窑镇人民政府(瓦窑镇自然资源所)。

 地址:瓦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瓦窑镇自然资源所 何宜臻

 联系电话:17387557729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下午5: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瓦窑镇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10月1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隆阳区瓦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