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解读制度

索引号
115330015896013773-/2018-0221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2-21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结合隆阳区执法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

隆阳区执法局报请以隆阳区人民政府或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以隆阳区执法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交通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二条 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隆阳区人民政府或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区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鼓励各股室、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建立解读队伍

各股室、执法大队、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培养政策解读的专业人员,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五条 健全解读机制

隆阳区执法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股室、各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股室、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隆阳区执法局下属各股室、执法大队、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参照建立重要交通政策解读机制。

 

 

 

 

 

 

隆阳区执法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隆阳区执法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教育政策了解理解、认同协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增强教育局公信力、执行力,根据国家、省、市、区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隆阳区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关法规、防风险和宣传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协调,共同推进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的起草股室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多个股室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股室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

第三条 凡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均应当进行解读。

第四条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机关股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包括具体解读内容。股室制订的政策文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股室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审签。

第五条 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第六条 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可以包括起草股室及其负责同志、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媒体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除文字内容外,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第七条 统筹运用隆阳城市管理门户网站、隆阳城市管理微信平台、“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第八条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第九条 各股室应当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政策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 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机关股室年度考核范围,由机关考核股室会汇同机关股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