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115330015896013773-/2019-0108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08
根据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隆阳区执法局高度重视,安排专职人员,迅速抓好工作落实,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着力推进隆阳区执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治国的促进作用。
二、创新思路、全面公开
(一)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公开工作。隆阳区执法局属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项机制、体制尚未理顺和健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隆阳区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制作、上报工作。凡属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做到了“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当前,“隆阳城市管理”网站正在搭建之中,还未正式开通上线,从而制约了城市管理工作对外公开。为切实抓好政务工作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隆阳区执法局多措并举,狠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借“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工作和政府信息;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隆阳城市管理”微信平台等媒体报道城市管理工作;三是强化与上级信息主管部门和区直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向区委、政府上报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信息,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通过多方协调,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和监督渠道,不断提升了城市管理质量水平。
(三)严把公开流程,做到安全顺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要求,隆阳区执法局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截至目前从没有发生泄密事件。特别是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认真参照有关文件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保密制度,在各处室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了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
(四)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一年来,隆阳区执法局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借“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分别公开了隆阳区执法局2017年年终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特别对公共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做到了及时对外公开;二是邀请保山日报社、保山广播电台、保山市电视台和隆阳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40余次报道了城市管理工作;三是分别在保山新闻网、隆阳新闻网、保山日报网、保山生活网、保山九龙网等网站刊发信息合计50余条;四是利用“隆阳城市管理”微信平台发布信息累计50余篇。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因隆阳区执法局组建不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起步较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工作经验欠缺、工作制度措施不完善、对外公开平台局限等问题存在,难以实现常态化、正规化对外公开,不规范化,与上级规定和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一)当前,“隆阳城市管理”网站正在搭建之中,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受限,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亟待提高和拓展。
(二)从事信息工作人员业务不专业,对政务信息认识不高,公开意识不强,致使政务信息数量、质量、时效性都有待于提高,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亟待加强。隆阳区执法局刚刚成立不久,在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办理公开申请和行政应诉的能力较弱。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尽快完成“隆阳城市管理”网站搭建工作,力争2018年年初上线投入使用;增加“两微”(微博、微信)栏目,升级“隆阳城市管理”微信平台,影响和带动广大市民“认识城管、理解城管、参与城管、支持城管”,努力拓宽“城管”正面社会宣传效应。
(二)充分发挥“隆阳城市管理”网站中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各种媒体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的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公开。
(三)进一步扩大和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
(四)开设“行政权力公开”专栏,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标准。
(六)严格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为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