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务发〔2020〕12号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隆阳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0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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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_zwfw-30/2020-1207029
发文机构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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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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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07

宁国顺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有关工作情况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2015年,由区委编办牵头组织隆阳区各单位(含乡镇、街道)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进行首次清理编制工作。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由区委编办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划转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权责清单相关工作一并划转。同年9月,根据省、市相关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关精神,围绕机构改革后各类机构的设立调整、职责划转,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全区53个单位(含21个乡镇、街道)全面启动了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对照省级下发的《云南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梳理口径和标准》对原有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和完善,共梳理出10类行政职权事项7791项,对应的责任事项51931项,对应的追责情形50952项,53个单位(含21个乡镇、街道)的权责清单已在全省权责清单网络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二、关于乡镇(街道)的行政职权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根据《云南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省政府将统一制定赋权清单目录,依法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待赋权清单目录出台后,基层行政职权将比较清晰明确。与此同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同一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的原则,云南省正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对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做了明确,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设定依据、类型、权限范围、办理时限、受理条件、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五级统一。该目录覆盖乡、村两级,将为基层理清行政职权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事项等10种类型。当前,根据省级统一安排部署,隆阳区正在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互联网+监管”改革,其中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及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已包含权责清单中的各类行政职权,而平台上的事项为国家或省级统一推送,覆盖省、州、县、乡、村各个层级,各级行政职权正在通过信息系统逐步明确。截至目前,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隆阳区已承接指派469项事项,正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本地化要素完善工作。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中隆阳区已认领监管事项896项,认领率100%。

下步工作中,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将围绕中央、省、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动基层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行政职权体系。一是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20〕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对涉及的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梳理,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二是依据《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及时组织对隆阳区区、乡、村三级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督促相关部门强化事项管理、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互联网+监管”改革,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及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完善相关信息,不断规范事项清单,提速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

感谢你们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樊丽红 联系电话:2237709)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