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街乡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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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6-9-10_C/2016-1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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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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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辛街乡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辛街乡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报请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7日

辛街乡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辛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森林辛街、生态辛街、宜居辛街”为根本目标,围绕争创“隆阳区美丽生态乡村建设的排头兵”的各项任务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在中心集镇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增加绿化面积行动;在农村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

二、工作任务

(一)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着力点,建设生态宜居辛街

1.深入开展集镇“四治”行动

(1)治乱—治理环境乱象和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行政区域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以网格化为基础,依法治理全乡辖区内集镇街道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多年来积攒的乱象,全面开展“十乱”治理。科学合理设置公示栏,杜绝小广告满天飞;完善集镇功能布局及摊点群分布管理,规范集镇秩序;禁止未经批准的占道堆放、作业,严格场地使用许可审查,对存在事实占道经营的行业、单位和个人,不符合场地使用规范标准的,由许可部门依法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取缔经营行为;重点整治集镇道路、公路沿线、河道、背街小巷,确保无积压堆放暴露性垃圾、建筑渣土、废品和丢弃杂物。全面开展交通秩序治理,主次干道两侧及人行道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全面开展扬尘治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对各建筑工地进行监管,做到工地出入口、施工现场道路、建筑材料堆放、裸露场地、作业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厕所、食堂等设施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主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加强社会治理,通过“6995”平台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提升我乡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2016年11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环境乱象和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工作;2018—2020年巩固提升。(牵头单位:项目办;责任单位: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综治办、公路管理所、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2)治脏—治理重点区域脏迹。全面开展车站、文化广场、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河道沟渠、建筑工地、集镇区域环境整治。车站、文化广场地面无人畜粪便、垃圾堆积;规范饮食摊点经营行为,做到食品摆放有序,无杂物堆放;集贸市场自觉清理经营范围内垃圾,各类经营摊点自备有垃圾收集容器,经营户按照指定地点或规定时间投放垃圾;街道路面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渣土;人行道花池、树穴内无垃圾、纸屑等杂物;道路两侧果皮箱、灯杆、路牌(指示牌)广告等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居民院落无乱堆乱放、果皮纸屑、人畜粪便、积水、畜禽圈舍,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河道沟渠水面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暴露垃圾、乱堆杂物,无污水直接排放;河道护栏、桥梁、闸坝等设施完好、清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落实好扬尘防治措施,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全乡辖区内所有集镇整洁有序,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争取完善公厕建设,支砌特殊路段下水沟;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营造良好卫生文明氛围。2016年全面启动治脏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7年以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2018年巩固提升。(牵头单位:项目办;责任单位:项目办、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公路管理所、安监站、派出所、辛街中心学校、胡家中学、辛街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3)治污—治理环境污染。以严格用地准入和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为重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以严控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实施噪声污染治理。以公共服务管理合作社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街道有序清扫工作,推行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确保环境空气优良率100%,污水集中处理率87%;2020年实现道路清扫“变扫为吸”全覆盖,环境空气优良率100%,污水集中处理率95%,黑臭水体沟渠彻底消除,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噪声排放全面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在60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内。(牵头单位:项目办;责任单位:项目办、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公路管理所、安监站、水管站、各村(社区))

(4)治堵—治理集镇交通拥堵。重点解决“停车难、行车难、行路难”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停车区域规划建设。以“划行归市”为契机,合理利用集镇道路车位,规范划定停车位;二是强化联勤联动。建立交警、派出所、公路管理所、项目办、村规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等单位联勤联动长效机制,集中力量治理集镇交通拥堵。(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项目办、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公路管理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2.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继续开展乡村居民个人建房整治工作,建立全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机制,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严控乡村违法违规建筑增量,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依法处理、检查验收、常态巡视等多种手段,分时、分区、分类、分期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治理,同时大力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改造提升工程。2016年—2017年初,集中整治道路、河道、水库及村庄边界外的违法建筑;集中整治交通主要干道、临街建筑可视范围,旅游景区、景点周边区域、村庄边界违法违规建筑和重点项目区违法违规建筑,对依法拆除和清理后的土地恢复耕种或进行绿化,做到整治一片、恢复一片、绿化一片;特别是公路沿线要让出规定距离,做好同树种绿化,确保统一街道统一绿化树种;加强三级巡查和联动机制,坚决遏制违法建筑的滋生;形成“两图一书”控制村庄边界和建房风貌;完成违法违规建筑地图编制,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100%。2017—2018年,逐步处理违法违规建筑存量;到2019年,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基本整治完成、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牵头单位:村规办;责任单位:村规办、项目办、国土资源管理所、公路管理所、安监站、林业站、派出所、供电所、各村(社区))

3.提升乡村绿化品质

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中心集镇和小集镇范围内植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以及建成区绿线划定工作,形成公共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及道路绿化分布合理、功能健全的有机完整系统。因地制宜利用空间开展“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空地增绿”工程,增加乡、村绿地面积;推广立体绿化,提升绿化品质和景观水平,提升改造现有绿化档次和景观效果。到2020年,实现建成绿化覆盖率90%以上。(牵头单位:林业站;责任单位:项目办、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林业站、各村(社区))

(二)以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指南,建设美丽宜居辛街

1.有序推进农村“七改”行动

(1)改路—改造农村道路。结合农村公路实际,充分利用老路资源,划清边界,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避免大改大调和大挖大填,围绕农村公路硬化目标,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质量和通行能力。到2017年底,全乡通建制村公路硬化率100%,同时加强公路沿线植树绿化;2018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道路通畅工程;2020年,力争全乡村组公路、村内道路硬化率85%以上。同时,新开工乡村道路,开工建设一条,就地绿化美化一条;对已建成未绿化的乡村道路,有序推进绿化提质改造,种植绿化行道树。(牵头单位:公路管理所;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所、项目办、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林业站、各村(社区))

(2)改房—改造农村民房。一是优化提质村庄规划。根据《辛街乡集镇总体规划》、各村《村庄规划》、《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完成行政区域内扩建型、改造型、保护型、控制型村庄的规划修改提质工作,保证留有村庄预留地,以便调规所需,到2017年完成行政村(社区)和自然村(小区)规划完善提质。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村民在村庄规划及执行规划中的主体作用,规划制定完成后,“两图一书”(村庄规划总平面图、建筑物外观风貌图、规划实施导则)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形成共识。二是严抓村庄规划落实。严格划定并执行村庄边界管控,坚决杜绝无序建房,规划未审批完善的不批、村庄边界未定的不批、边界外临建、违建未拆除的不批。规范完善村镇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与审批证书办理工作,完成重点区域、重点村社、特色村组和各类示范村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对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对村庄规划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整治,2016年拆除道路沿线特别是主干道两边、水库周边和村庄边界以外的违法建筑、没有合法手续的临时性建筑、超时限临时性建筑和基本农田里不标准的大棚、田房等违法建筑。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方可建设,确保建房许可率,在具体村庄规划方案未出台前,停止所以房屋审批工作;树立一批村庄规划编制好、落实到位、整治成效明显的示范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引导和实施农村建房风貌控制。根据我乡民族、自然、文化、地域等特点,推广《隆阳区农村住房通用图集》和《保山市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规划》民居住房设计方案,做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加强村庄规划指导,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到2020年,全乡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四是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实施1344户易地扶贫搬迁,逐步改善山区贫困群众居住条件。(牵头单位:村规办;责任单位: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项目办、扶贫办、林业站、各村(社区))

(3)改水—改造农村饮水。以乡政府所在地为中心、水库水源为依托,实施集中连片供水,新建扶贫搬迁安置点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小龙洞水厂提升改造、草蜡竹水库建设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除险加固及改扩建一批后备水源工程;引进社会资本,探索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机制,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引进企业实施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形成良好的企业投资参与效应;加大政府融资力度,加快新建和改造完善自来水供水设施,逐步将分散供水改为集中供水,切实改善工程性缺水,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以公共管理合作社建设平台,充分发挥合作社作用,加强饮水工程建后管理,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确保发挥长期效益,实现供水工程“有人用、有人管、管得好”。2016年至2018年,结合扶贫攻坚、整村脱贫年度计划,按年度重点解决乡村和易地搬迁安置点饮水安全问题,逐步开展集中连片供水。通过成立各村(社区)水利合作社,到2018年,解决全乡3个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5个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自2019年开始,全面整治全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实现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100%,水质合格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85%以上。(牵头单位:水管站;责任单位: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项目办、扶贫办、林业站、水管站、各村(社区))

(4)改电—改造农村用电。加快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集镇、中心村电网供电质量,到2020年,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完成集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实现中心村“村村通动力电”;增加变电站及配电布点,解决中心村配电网供电“卡脖子”问题和低电压问题,提升中心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水平和电能质量水平;提高集镇、中心村电网设备节能降耗水平,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智能电表覆盖率、低压集抄覆盖率和配电通信网覆盖率;到2020年,配电通信网覆盖率90%,农村中压配电网部分满足“N—1”安全准则要求,同时认真规划网线布局,实行网线规范管理,确保线型布局规范美观。加快“数字辛街”建设,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等应用示范,完善光纤入户,确保2020年移动宽带网络实现乡村组连续覆盖。(牵头单位:供电所;责任单位:供电所、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项目办、扶贫办、各村(社区))

(5)改圈—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分离、粪污综合利用的原则,实施移栏出村、移栏上山,推动畜禽养殖向生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一是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整合区级财政及农业基金投入等项目资金,建设大型畜牧养殖场、单独养殖小区等项目。二是根据《隆阳区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隆办发〔2015〕76号)的扶持政策,在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引进种畜的同时,大力扶持贫困户建设配套标准化圈舍等设施。三是深入贯彻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将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乡村(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解决好养殖用地难问题。四是逐步引导畜禽养殖向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转移,完善圈舍改造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到2020年末,全乡新增改造圈舍1万平方米以上,并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排污沟、化粪池、堆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达标配置率85%以上,粪污处理符合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提高粪污用于种植业有机肥的利用率,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型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牵头单位:兽医站;责任单位:农科站、扶贫办、国土资源管理所、项目办、林业站、兽医站、各村(社区))

(6)改厕—改造农村厕所。按照“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干净无味”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大力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健全完善“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无害化卫生户厕为辅,沿主通道公共厕所免费开放”的农村公厕格局。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求,在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项目配建公共厕所,对未按照要求配建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坚决拆除交通干线、旅游景区、村庄内的旱厕、露天厕所,新建符合标准的公共厕所。2017年,按照国家三类以上水冲厕所建设标准,乡政府所在地建成2座以上公厕,每个建制村(社区)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公厕,乡、建制村(社区)公厕覆盖率100%。全面推进农村自然村公厕建设,在居住相对零散区域,户数100—350户的村落考虑建设1座以上公厕;户数100户以下的村落,主要以户厕改造为主。到2020年,按照卫生间入户要求,全面完成以自然村为单位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在落实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对公厕建设及户厕改造工程费予以安排,奖励资金根据各村(社区)公厕建设数量、质量、考核结果核发。(牵头单位:村规办;责任单位:村规办、项目办、国土资源管理所、扶贫办、林业站、各村(社区))

(7)改灶—改造农村炉灶。按照“厨房入户,实现电气化”的目标,围绕“政府支持、农民自愿、多元投入、建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沼气池的监测维护,确保保有量至2020年削减量不超过10%。加快节能灶推广普及,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牵头单位:林业站;责任单位:林业站、村规办、项目办、各村(社区))

2.着力抓好农村“三清”工程

(1)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加大对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种植结构,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型控释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引导水源保护区农户畜禽养殖实行集中饲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污染源,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对重要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2016年起,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加强水质检测;到2020年,通过净化处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以上。开展河道、库塘等水体清淤治理。对影响重要饮用水水源的主要河道、沟渠、库塘等水体逐年开展清淤、治理,逐步实现保洁制度化、常态化。(牵头单位:水管站;责任单位:水管站、林业站、农科站、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项目办、各村(社区))

(2)清洁田园。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开展田间地头“顺手捡”活动,重点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示范推广农用地膜“薄改厚”,建设残膜回收站点,杜绝白色(残膜)污染,或者建议推广使用可降解膜。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清洁化控制,选用低毒高效农药,推广抗病良种和绿色防治,推广施用配方肥料、缓控释肥料和商品有机肥料,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果蔬废弃物堆沤肥处置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大幅提升农业清洁生产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100%,农用膜回收率100%,农村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95%。(牵头单位:农科站;责任单位:农科站、村规办、林业站、国土资源管理所、各村(社区))

(3)清洁家园。以“两污”处理项目为重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围绕村内整洁、庭院干净的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重点村庄污水治理工作。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点、传统村落、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旅游景区周边村庄及重要支流周边村庄、水库及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政府所在地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员制度,实行村民自治管理,完善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设备,推进重点乡、村生活垃圾整治示范点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村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5%以上的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加强面山绿化、封山育林和石漠化治理,以区域进出口等门户节点、水库四周、河道沟渠两侧、村庄道路、村内空地等为增绿补绿重点;公路沿线砂石厂,要及时做好生态复耕、补绿工作,积极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到2020年,70%以上建制村达到绿色村庄要求。(牵头单位:村规办;责任单位:村规办、国土资源管理所、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项目办、各村(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乡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村规办,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指导监督村民小组成立整治小组,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有关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区直部门汇报对接,争取项目支持,确保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是实施五年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在2016年12月10日前制定出村(社区)落实、推进五年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和村民(居民)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的主体作用。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五年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出台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主动履职,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执行“两图一书”总体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届接一届”“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切实提升规划水平,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强化公开公示,建立土地和村庄规划专管员制度,确保村庄规划有效落实。

(四)坚持示范带动。建立榜样示范带动工作机制,乡党委书记、乡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每人挂钩1个自然村,其他副职领导辅助挂钩,作为全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试点,办好样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动全乡提升工作全面开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微信、报纸、广播、网络、会议、标语、传单等媒介的作用,采取专栏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依法决策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推进依法治村,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七)加大资金保障。乡党委、政府,村“两委”及监督委员会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二是乡级积极筹措资金,三是各村用投工投劳的方式自筹。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切实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八)强化检查考核。乡纪委要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督查体系,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定期组织和开展专项检查。乡党委、政府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纳入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奖惩。

 辛街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