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6-123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4-15
辛政发〔2016〕142号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各中心、站、所:
为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管理秩序,查清查实我乡固定资产现状,依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在全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纳一平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张小波 乡长
徐 聪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霍翠芬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罗静辉 乡财政所所长
成 员 张建斌 乡党政办副主任
胡学斌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学文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段应铭 乡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 伟 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胡正龙 副主任科员
杨光仙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邓婉臻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张 茜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由罗静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与各单位报账员组成,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隆阳区辛街乡党政办 2016年4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