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河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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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6-9-06_C/2017-091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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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8-10

 

辛街乡河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隆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隆办发[2017]60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全乡河渠库塘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渠库塘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辛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和谐发展、生态辛街,加快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提升人居环境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渠库塘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渠库塘综合功能,构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东河、北庙水库西干渠、小沙河、阿今河、殷官河等18条重要河渠,22座水库(小(一)型2座、小(二)型12座、已列入小(二)型提升计划的8座),77 座塘坝。

三、总体目标

通过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渠库塘管理措施;河渠库塘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渠库塘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河渠库塘沿线违章建筑、生活及建筑垃圾乱堆、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渠库塘水面基本无漂浮物,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工作重点

()大力整治沿河渠库塘景观环境。加强河渠库塘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渠库塘管理范围内临跨河渠库塘的违法建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消除河渠库塘两侧10距离内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

()着力推进河渠库塘整治。1.垃圾治理。加强河渠库塘与沿岸垃圾清除,加强河渠库塘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岸线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改善河渠库塘水环境质量。2.绿化维护。加强河渠库塘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适时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做好植物种植的管理与防护,确保河渠库塘绿化成型。3.河渠库塘疏浚。定期组织对河渠库塘淤积进行疏浚,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4.控污治污。全力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截污管网铺设,实施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推进沿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减少污染源排入,沿河渠库塘两侧企业、畜牧业等排污口严格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实现河渠库塘水体清洁无黑臭。

()加强堤岸管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渠库塘堤岸进行全面巡查,适时掌握河渠库塘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四)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禁止“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进驻,从源头控制污染。

(五)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渠库塘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环境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切实减少沿河库农业面源污染。

五、组织领导  

成立辛街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乡党委书记纳一平同志任组长,乡长张小波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组长由水利分管领导赵建彪同志担任,成员为辛街乡党委、政府、人大领导成员及乡直各单位、中心、站所、村(社区)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在水利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分管领导赵建彪同志兼任,杨怀强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社区)要参照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与办公室,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事务。

六、河长设置

根据辛街乡河渠库塘分布与分组挂村情况,辛街乡河长设立乡、村(社区)两级。

乡级河长:总河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乡长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其余挂村领导同时担任所挂村(社区)河渠库塘河长。

村(社区)级河长: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河渠库塘所在村党(总)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河长。

七、职责分工

(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组织领导,推进河长制管理机构建设,审核河长制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河长制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乡(镇、街道)、村(社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二)总河长、副总河长

负责领导全乡辖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三)乡级河长

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渠库塘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村(社区)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

(四)村(社区)级河长

村(社区)级河长是各村(社区)河渠库塘水生态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推进河渠库塘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乡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乡河渠库塘。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妥善予以解决。乡河长制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不定时对河渠库塘进行督查,并公布督查结果,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

(三)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巩固河渠库塘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工作重点和重大意义,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使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渠库塘管理与保护,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渠库塘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201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