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2017年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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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6-9-09_E/2017-091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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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2-26
辛街乡2017年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检查(执法)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辛街乡2017年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检查,全力打造“平安辛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检查(执法)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辖区内非煤矿山;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及储运、销售等各类设备设施;
3.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4.商店、超市、公共活动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劳动力密集场所等;
5.其他危险行业。
(二)重点检查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4.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实行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执法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管理安全,各部门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造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乡安监站、辛街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国土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监站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安监站、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派出所、安监站,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水利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辛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各村(社区)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检查(执法)方式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和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持一类企业每月检查一次,二类企业每两月检查一次,三类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同时,乡安监站针对行业的特点,采取重点行业、企业不定期、经常性专项检查及专项整治,做到初有记录,后有复查。
2.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3.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依照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和建立“一企业一自查标准”的工作要求,全面完善我乡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网上月报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即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乡安监站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指导协调好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文化、卫生、兽医、农业、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行政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要明确或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关机构和专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行政责任追究。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
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事故查处必须从严、从重,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