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辛街乡工作请假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02_H/2018-0225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4-05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
关于辛街乡工作请假制度的通知
辛街乡全体干部职工,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认真落实保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整治县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保组通﹝2017﹞17号)及隆阳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乡镇(街道)工作请假制的规定》(隆组联发﹝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辛街乡工作请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对象
辛街乡全体干部职工,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
二、工作制度
在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工作,扎实开展驻村入户,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结合辛街春耕大忙、护林防火、烤烟生产、脱贫攻坚整改、防汛抗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违建整治、土地确权登记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时段,所有干部均无轮休日、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三、请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乡党委主要领导签批交办公室备案;二级班子由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备案;一般干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由分管领导签批,交办公室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是请假期间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同时合理安排手头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得到落实。二是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需报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准假,班子成员请假必须报书记批准。三是若请假期间外出隆阳区的,需在请假事由中详细说明并报备去向。
五、本制度自2017年4月5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