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6-9-02_H/2018-0225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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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4-12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

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管理,持之以恒紧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整治区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隆组联发﹝20175号)和《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乡镇(街道)工作请假制的规定》(隆组联发﹝20176号)文件精神,对辛街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进行整治,同时实行请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对象

辛街乡全体干部职工,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

二、严禁“走读”

    全乡干部在工作日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住在乡政府或村(社区),不能早出晚归上下班。从即日起实行周一到周日全体乡干部全员值班。周六周日领导班子分两班值班,节假日及周六周日书记、乡长、主席必须要有两人值班,在遇节假日时间按上述周一到周日值班要求执行。若节假日、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全体乡干部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

三、严格“报备”

严格执行《出差单》报批制度,严禁外出办事不请示报告或假借交材料等名义擅自外出。乡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出差、学习、考察,要严格执行《隆阳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隆办发﹝201729号)的有关规定,严禁外出不报告。村(社区)干部因公外出、因事请假必须与挂村领导请假,同时呈主要领导审批方可离开。

四、严格请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为维护干部职工的休息权利,干部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请假制,合理安排休息时间,每人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婚丧产假除外),每次最多可请假3天。

(二)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乡党委主要领导签批交办公室备案;二级班子由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备案;一般干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由分管领导签批,交办公室备案。

2.请假期间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同时合理安排手头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得到落实。

3.若请假期间外出隆阳区的,需在请假事由中详细说明并到党政办报备去向。

五、强化监督问责

乡纪委切实履行责任,定期、不定期对全乡领导干部执行严禁“走读”、执行“请假”制度等问题及工作作风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并报乡相关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