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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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6-9-17_F/2018-0225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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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6-24
辛街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摸清全乡贫困人口规模,明确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解决对象不精准等问题,根据省市区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现扶贫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牢坚实基础。
一、工作目标
(一)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甄别,对违规纳入、识别不精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决剔除,做到应退尽退,确保无错评人口。
(二)将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中,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做到应纳尽纳,确保无漏评人口。
(三)对2014至2016年认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行核实,凡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注为脱贫返贫人口,做到应扶尽扶,确保无错退人口。
二、具体任务
(一)纠正识别不精准的贫困对象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应正常退出,有下列情形的应按程序剔除。
一是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二是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有家庭成员成为现任“村三委”干部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三是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购买此类机动车并作为脱贫措施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四是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户,在综合考虑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后,确定是否正常退出)。
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和各类生产资料以及产业扶持资金、小额贷款入股相关经营活动作为脱贫措施的,不认定为错评,达到脱贫标准时,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六是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因发展生产成为种植、养殖大户或本身无劳动力且发展生产需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认定为错评,达到脱贫标准时,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七是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
八是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
九是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十是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存在上述1-6项括号内情形,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的建档立卡人口,列为2017年脱贫人口。
(二)将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 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 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 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三)核查核实脱贫返贫人口
对2014至2016年认定的脱贫户进行核查核实,凡是尚未完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标注为脱贫返贫人口,落实帮扶责任,继续采取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
三、方法步骤
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和“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剔尽剔、应扶尽扶”政策要求,把“严、实、准、细”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贫情分析、实地调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 主要任务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至2016年认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分析、研判、实地调查,衡量贫困户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公平、是否存在“富户带穷帽”等不公平现象,是否做到应进皆进、应退皆退。同时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形成真实可靠的基础档案。
2. 工作步骤
(1)成立乡、村两级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6月15日—6月16日)。乡级: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队长,分管扶贫领导、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担任副队长,乡有关站所及15个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村(社区)级:由挂村领导担任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副队长,挂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社区)三委干部、小组长为成员,每个村(社区)成立一个工作队,村工作队必须划片包组,压实责任(详见附件3)。
(2)贫情分析(6月15日—6月22日)。召开现场培训会。区级驻乡工作队在各乡镇(街道)选择1个村(社区)中的1个村民小组召开1次贫情分析试点培训会,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由区驻乡工作队负责人主持,由小组长逐户汇报农户实际情况,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代表逐户进行分析,得出贫情分析结果。各村(社区)务必要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开展村情民情贫情分析。村级动态管理工作队负责人主持贫情分析会,驻村工作队员、村民代表、党小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对每一户农户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形成贫情分析结果。
(3)实地调查(6月23日—6月30日)。驻村动态管理工作队对贫情分析结果进行实地调查。一是查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有已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但尚未正常退出的,查是否存在上述10种应剔除的情形。二是查非建档立卡农户(主要是贫情分析中确定的重点核查户)的人口、收入、住房、其他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就学等情况,重点查清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2952元,住房是否为C级、D级危房,家庭成员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存在适龄家庭成员因贫辍学、家庭因学致贫的情况。三是查2014至2016年的脱贫户是否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二)信息数据复核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 主要任务
对动态管理工作队入户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村、乡逐级筛查、比对、核实,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
2. 工作步骤
(1)村、乡两级核查(7月1日—7月5日)。村级核查同实地调查同步开展,以村民小组为单元逐户核实,每天入户调查完后,当天要及时组织复核会,队员间相互交叉复核所填数据。通过将“贫情分析、实地调查”阶段初步得出的贫困结果与之前贫困数据进行比对,得出漏评、错评、错退人口情况,先纠正错评人口,并拟定符合条件的漏评人口、应继续扶持和重新纳入的贫困人口,并上报乡人民政府。乡政府对村(社区)所上报的贫困户信息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筛查、比对、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对口上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
(三)评议、公示、审定阶段(7月11日—7月30日)
1. 主要任务
向群众公布贫情分析、筛查、比对结果,听取群众意见,在群众中比一比、评一评,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最后锁定数据。
2. 工作步骤
(1)评议(7月11日—7月15日)。严格按照“三评、四定”程序开展评定工作,在核准信息数据的基础上,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由村级动态管理工作队召开户长会,公布贫情分析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并将意见结果报村(社区)委会,同时宣传好政策,开展好“自强、诚信、感党恩”教育活动。乡动态管理工作队组织村三委、村民代表、党员、群众代表召开村(社区)核查情况征求意见会议,形成决议,并将决议结果报乡人民政府。
(2)公示(7月16日—7月25日)。村级公示(7月16日—7月20日):村(社区)将核查结果在村(社区)、小组(自然村)内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若有举报,由乡动态管理工作队组织调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没有举报,将公示结果报乡镇(街道)。乡级公示(21日—25日):乡政府对村(社区)上报结果进行审定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示。若有举报由乡级动态管理工作队负责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无举报,报区级确定。
(四)信息录入阶段(7月31日后)
根据省、市、区关于动态调整录入工作时间要求,对动态管理识别的错评户、漏评户、错退户、漏退户在国办系统进行调整、录入登记信息等相关工作,最终锁定全乡贫困人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扣好精准扶贫“第一颗纽扣”的基础性工作,是推动“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以及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整改的具体举措。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担当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此次动态管理工作,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全面落实精准要求,打牢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
(二)压实责任。乡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对错评、漏评、错退承担领导责任;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承担直接责任;负责进村入户调查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承担具体责任。组织办、中心学校、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社保所、国土所、村规办、公路管理所、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文化站、计生办、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统计站、项目办、供电所等部门要全面参与工作,对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行业数据承担筛查、比对、核准责任,对自身职能范围内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乡项目办对信息录入质量承担责任。
(三)精心组织。乡项目办设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设1名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员。乡项目办牵头建立信息员名录库,负责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日常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乡项目办全面培训参与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人员,做到参与人员政策清楚、信息采集准确、识别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公平。各村(社区)及乡村动态管理工作队要严格程序,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把关,不得随意减少工作步骤。
(四)政策宣传。把政策学习宣传贯穿始终,要加强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让基层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积极主动地执行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把“自强、诚信、感党恩”教育活动教育贯穿始终,引导基层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五)工作保障。此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保障全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2万元工作经费、给予非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1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六)严明奖惩。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完成后,国家、省、市、区各类检查考核、督查巡查、审计评估中,对无漏评、无错评、无错退的的给予乡镇通报表扬,并在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加10分。错评率和漏评率在0.5%—1%、错退率1%—2%
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扣10分。错评率和漏评率在1%以上、错退率在2%以上的,责成乡镇向区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扶贫开发成效考核扣2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对问题所在的村“两委”干部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扣发补贴、党纪处分,直至依法依规撤换等问责处理;和参与动态管理县乡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处理,对相关动态管理工作队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资格,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组织调整,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和免职、撤职处理。
附件:1. 工作流程
2. 相关部门职责
3. 辛街驻乡动态管理工作组名单
4. 辛街乡贫困动态管理工作队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4日
辛街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4日印
附件1
工作流程
附件2
相关部门职责
组织办:负责核查贫困对象政治面貌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负责核查扶贫对象易地搬迁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中心学校、实验中学、胡家中学:负责核准扶贫对象就学及“减、免、代、补”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派出所:负责核准扶贫对象户籍、身份证、姓名等信息,并提供拥有机动车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民政办:负责对低保人口实行整户识别、整户参保,负责核查扶贫对象享受低保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财政所:负责核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各级各类资金投入、贴息资金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社保所:负责核查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务工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国土所:负责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提供扶贫对象购买商品房、门面房等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村规办:负责核查扶贫对象住房、人居环境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公路管理所:负责提供相关道路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核准扶贫对象拥有土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林业站:负责核准扶贫对象拥有林地、生态补偿、护林员收入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水管站:负责核准扶贫对象饮水、有效灌溉面积、水面面积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文化站:负责核查行政村文化室、村通广播电视、图书室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计生办及卫生院:负责核查扶贫对象患病、村卫生室、卫生院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市场监管所:负责提供扶贫对象工商注册等相关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统计站:负责提供乡村人口等情况、指导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计算,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项目办: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区扶贫办工作安排及要求,建立与各行业部门信息沟通、反馈机制,统筹协调、督查、检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培训、管理信息人员,切实加强大数据平台的运行管理。
残联:负责核查贫困对象残疾人口数、证件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电信所:负责提供通宽带、手机上网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供电所:负责提供通生产、生活用电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其他部门:负责核查、提供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情况、数据,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附件3
辛街驻乡动态管理工作组名单
组 长:刘飞虹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1878803****)
成 员:张惠杰 区联席办干部
陈春挺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附件4
辛街乡贫困动态管理工作队
队 长:纳一平 乡党委书记
张小波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队长:那 然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周应堂 龙洞村扶贫工作队队长(1598751****)
杨建军 小田坝村扶贫工作队队长(1898752****)
杨光宏 马鹿塘村扶贫工作队队长(1357756****)
徐晓霞 阿今村扶贫工作队队长(1808751****)
乔 木 尖山村扶贫工作队队长(1588768****)
成 员:杨明梅 乡财政所所长
张建斌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胡金红 乡村规办主任
宋炳福 乡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成佛兰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王朝银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王茂恒 乡民政助理员
张 云 乡安监站站长
张晓梅 乡劳动保障所所长
宋玲沛 乡组织员
贾正会 乡烟办主任
赵唯黎 乡水利工作站站长
张洪泽 乡农经统计站站长
王娇娇 乡计生办主任
李国海 乡综治办主任
胡学斌 乡农科站站长
段应铭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赵雪梅 乡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 伟 乡兽医站站长
李朝军 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刘云波 辛街中心学校校长
张兴隆 保山实验中学校长
张春华 胡家中学校长
张 菁 辛街中心卫生院院长
15个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办公室下设在乡项目办,工作队下派15个驻村动态管理工作队,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 负责辛街社区
队 长:纳一平 乡党委书记
副队长:杨永明 辛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成 员:茶少春、刘晓敏、周广育、王娇娇、冯国伟、杨云东、李菊英、韩德祥、余江、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王娇娇。
第二组 负责汪宣村
队 长:张小波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队长:秦国发 汪宣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祁文森、王 彬、孙文伟、赵明元、杨丽华、朱国雷、皇学艳、郑淇元、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王 彬。
第三组 负责龙洞村
队 长:余 俊 乡人大主席
副队长:周应堂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蒋国显 龙洞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胡朝胜、贾正会、杨 薇、成佛兰、余绍彪、沙云虹、董弘杰、王光仁、杜亚男、王月、蒋好团、蒋如东、蒋光云、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成佛兰、王 月。
第四组 负责马鹿塘村
队 长:纳一平 乡党委书记
副队长:张魁华 乡党委副书记
杨光红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张文和 马鹿塘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孙文武、杨雁兵、张建斌、周杰、王彩君、杨建标、张桂芳、刘金兰、汤兴亮、杨沈皓怡、张正林、王桥生、杨会芹、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周杰、杨沈皓怡。
第五组 负责大官市村
队 长:徐 聪 乡纪委书记
副队长:严朝龙 大官市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赵金平、张洪泽、杨光仙、赵唯黎、廖冬云、张应桥、赵祖祥、严学财、王晓嫚、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张洪泽 王晓嫚。
第六组 负责水眼村
队 长:朱春亮 乡武装部部长
副队长:孙文冲 水眼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李学文、段萍、杨汶锦、邓婉臻、张茜、孙朝光、孙文勇、孙海明、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张茜。
第七组 负责杜家社区
队 长:霍翠芬 乡组织委员
副队长:杨存熊 杜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成 员:朱春洪、赵黎明、王茂恒、宋玲沛、寸翠玲、赵红华、左自凤、徐宝恒、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王茂恒。
第八组 负责小田坝村
队 长:张小波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队长:陈 磊 乡宣传委员
杨建军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陆国良 小田坝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李朝军、杨怀强、杨振民、王朝银、董建林、汤正恒、徐丽梅、薛所仙、张华超、周文静、茶 青、茶万芳、王宾丽、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王朝银、茶 青。
第九组 负责大村社区
队 长:赵 越 副乡长
副队长:张丽芹 大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成 员:李 伟、李文智、冉学武、刘 亚、周丽华、杨应会、侯森、杨国平、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刘 亚。
第十组 负责尖山村
队 长:纳一平 乡党委书记
副队长:赵建彪 副乡长
乔 木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赵文江 尖山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杨加红、胡金红、宋晓丽、杨道生、李为军、李刚、金兴、李成梅、赵连龙、赵尚云、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宋晓丽、李成梅。
第十一组 负责邹里社区
队 长:那 然 副乡长
副队长:李 伟 邹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成 员:江正和、杨华明、杨婷婷、胡学斌、姜华、邹银全、陶云花、周杏花、杨怡清、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杨婷婷、杨怡清。
第十二组 负责下庄村
队 长:徐雪山 派出所所长、副乡长
副队长:张洪国 下庄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赵雪梅、杨志尧、李孟艳、李国海、莫绍国、王志明、李海潮、祁晓旭、朱钰蒙、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李孟艳、李国海。
第十三组 负责胡家社区
队 长:邵元杰 派出所指导员
副队长:王学宝 胡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成 员:蒋明武、杨德良、段应铭、李莎莎、李成美、霍福安、王福兴、霍永芹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李莎莎、霍永芹。
第十四组 负责阿今村
队 长:余 俊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队长:王新枚 司法所所长
徐晓霞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杨国昌 阿今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董自昌、张 云、杨 波、宋炳福、张晓梅、尹艳秋、周志斌、鲁雪飞、李光、张君雪、杨兴高、杨孟、聂洪军、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张晓梅、张君雪。
第十五组 负责邵家山村
队 长:杨明梅 财政所所长
副队长:陈自吴 邵家山村委会主任
成 员:赧自坤、杨正君、杨顺聪、各村民小组组长。
信息录入员:赧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