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201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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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6-9-09_D/2018-02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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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25

辛街乡201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的方案  

 

2017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也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委会(社区)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提高对“两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依法加强“两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各村委会(社区)、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两节”食品消费特点,加大“两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一)认真开展对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要深入排查风险和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突出农村、超市、街市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以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依法监督月饼等节日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等节日食品储存条件等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以餐饮服务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车站宾馆、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月饼、粮油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关键操作规程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凉菜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三、严格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  

“双节”期间,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查处,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危害。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大宣传,努力提高安全意识  

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