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预防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菌中毒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09_D/2018-022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4-09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预防
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菌中毒
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乡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隆食安委下发《隆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预防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菌中毒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隆食安办发〔2017〕4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辛街乡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全面加强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预防工作,防止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请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严格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对食用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加大宣传引导,确保每个村(社区)的居民都知道“食用多煮一些时间的草乌、附子仍然会中毒”的科学道理,坚决破除“草乌、附子多煮一些时间就不会中毒”的侥幸心理。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以集体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幼儿园、农村自办宴席、施工工地等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加工销售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草药的行为,以及以其为原料的食品,严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值守,严格24小时值班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范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