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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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6-9-06_B/2018-02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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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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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4-27
辛街乡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
工作方案
天然林是结构最复杂、群落最稳定、生物量最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功能最强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天然林保护,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辛街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天然林保护“三步走”的工作部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和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实现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主体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辛街建设,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自2016年起,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启动非天保工程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试点工作。按照停止采伐、严格保护的要求,把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任务落实到具体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明确补偿面积和补偿的林权所有者,把管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和管护责任人上,把停伐管护补助落实到每一个林权所有者,编制乡、村级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实施方案,逐步实现天然林的全面有效保护。
辛街乡天然商品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任务为7381.5亩,涉及5个村委会。小田坝村委会,大官市村委会,邵家山村委会,马鹿塘村委会,水眼村委会。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停伐范围及对象
按照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
1.权属国有,起源为天然的商品林中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封育地四个地类面积。
2.权属为集体和个人所有,起源为天然的商品林中的有林地。
(二)核查因子
重点核查小班边界,小班落界、权属、地类、起源、小班面积、农户面积等因子。
(三)面积分解及补助兑现到户
对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核定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分户补助面积,作为兑现停伐管护补助的依据。已经流转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其停伐管护补助的权益,按照流转合同(协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四)以乡为单位建立统一森林管护体系
全面建立完善由乡、村(组)和管护站点组成的森林管护组织体系,实行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行政负责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管护责任单位,落实管护责任到人,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
(五)编制森林管护方案
确定管护对象、落实管护地块、确定管护面积、落实管护责任、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根据管护类型与机制,确定管护模式和方式;提出护林的方式与措施。
(六)划分管护责任区
以明显地物、自然地形为界,难易程度,划分管护责任区。
(七)签订协议
乡政府与林权所有者确定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协议书。
四、工作步骤
我乡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按照“区级加强领导、乡政府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运行机制和“统一部署、政府推动、村组为主、流水作业”的工作步骤,采取整体发动、稳妥推进、限期完成的工作方法,扎实有序推进全乡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1. 成立乡政府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具体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组 长: 张小波 乡长
副组长: 赵建彪 副乡长
成 员: 赵雪梅 乡林业站负责人
杨明梅 乡财政所所长
李国海 乡综治办主任
邱艳芹 辛街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王凤高 小田坝村党总支书记
严朝龙 大官市村党总支书记
邵国奇 邵家山村支部书记
张文和 马鹿塘村党总支书记
孙文冲 水眼村党总支书记
2. 收集、整理、分析资料。
3. 以卫星影像图作为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工作。
(二)召开启动会、技术培训阶段(2017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1. 召开启动会。安排部署辛街乡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
2. 开展技术培训。学习非天保工程区停伐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的相关政策、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细则和提纲,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三)外业调查、质量检查(2017年4月26日至5月30日)
1. 外业调查。现地核查小班、划分责任区、面积分解到户、采集农户信息。
2. 质量检查。对涉及的天然林保护的小班进行检查。
(四)内业汇总、编制实施方案阶段(2017年6月)
矢量图汇总、农户信息汇总、编制实施方案等。
(五)兑现政策阶段(2017年8月至11月)
采取“一折通”的兑现方式,将2016年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兑现到户。
政策补助标准,2016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为14.25元/亩,其中10元/亩作为林权所有者的管护补助(补偿费),4.25元/亩用作公共管护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领导,确保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顺利进行,乡人民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负责处理全乡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负其职
按照“统一部署、政府推动、村组为主、流水作业”的要求,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政治敏锐性、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具体工作。一是建立乡、村(社区)委会主要领导挂帅的责任制度;二是将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实行工程技术质量全程负责制。
乡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强化政策落实和部门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财政所:负责加大天然林保护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工作经费。
乡林业站:负责做好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对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技术的指导,切实搞好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天然林保护成效监测和考核,加强天然林管护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面积分解到户方案,做好农户信息采集,做到农户不重、不漏。
技术支撑单位:林业局抽调的工作组人员及林业站人员。负责对天然林小班边界,小班落界、权属、地类、起源、小班面积、农户面积等因子现地逐一核查,完成面积分解到户、农户信息采集录入和各类协议的签订等工作,完成责任区划分,矢量图和小堡因子数据库汇总、检查、制作打印成果图等。
(三)严格操作规程,确保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质量
要充分认识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的重要性,确保所填写内容客观真实,图、表、地相吻合。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保证技术操作工作的统一和规范,坚持质量第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总结完善,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
附件:1. 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责任书
2. 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书
3. 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管护协议
样式1
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责任书
根据国家和我省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落实天然林监管责任,特订立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区 乡(镇)
二、责任范围
停伐范围为辖区内的天然商品林, 个小班,
面积 亩。 具体情况详见列表。
三、责任目标
强化责任区内天然林保护和管理,确保责任区内天然林没有商业性采伐;严禁盗砍滥伐、乱占林地、滥捕滥猎;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发生率,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四、具体责任
1. 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天然林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天然林的保护意识。
2. 负责与辖区内林权所有者签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并按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3. 负责组建天然林护林员队伍,依法组织人员对责任区内的天然林进行管护,加强对管护人员巡山管护的监管。
4. 建立健全天然林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
5. 严格按照天然林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6. 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天然林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隆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样式2
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书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 林权所有者
为加强天然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明确双方的管护责任、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停伐区域及面积
乙方的天然商品林位于 乡(镇) 村,总面积 亩,涉及 个小班(附小班图、表)。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深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天然林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天然林的保护意识。
(二)负责天然林保护的组织管理与指导,并进行检查验收。
(三)对实施天然林保护的林木所有者,按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对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责任与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停发补助经费(补偿费)。
……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对保护范围内的天然林负有管护义务,停止进行商业性采伐。
(二)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征占用林地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三)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部门对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做好天然林效益监测等工作。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调查、林木病虫害测报与救治,及时报告火警和病虫疫情。
(四)经区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然林资源保护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增加收入。
(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有获得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补偿费)的权利。
……
四、其他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1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林权所有者):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样式3
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管护协议
协议编号:( 号)
甲方: 村委会1、 村委会2、 村委会3
乙方: (护林员)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明确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级核岗、乡级监管、村级聘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森林管护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 管护范围
管护总面积 亩,其中:天然商品林 亩、国家级公益林 亩,省级公益林 亩,其他森林 亩。
管护责任区1位于 乡(镇、场),涉及 村,总计 个小班。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管护责任区2位于……
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第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乙方不能履行管护职责和不能完成管护任务,甲方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解除聘用协议。
第三条 管护费用
管护劳务报酬标准为每年 元,根据乡级考核管理办法,由乡级人民政府向乙方支付管护劳务报酬;管护补助政策有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限,确认实施管护前的林地状况,明确管护要求;
2. 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有关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保护的政策、法规和管护要求;
3. 配合乡镇林业站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的,有权向乡级人民政府建议扣减管护劳务报酬直至解除协议。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日常巡护,履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保护森林资源,每月巡护时间不少于20天(防火期内坚持每天巡护);
2. 记录巡山日志,如实记载日期、天气、巡护路线(小地名)、以及途中所做工作等内容;
3. 协助甲方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处置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4. 发现和制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5. 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6. 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甲方对责任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其它
1. 乙方不得擅自将管护区管护责任转移给第三方。否则按违约处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存档一份、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3. 本协议规定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图:森林管护责任区示意图(1:10000地形图)
附表:森林管护巡山记录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