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07_k/2018-02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6-20
辛街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辛街乡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刻吸取曲靖市会泽县“6.0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确保2017年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经乡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件数同比大幅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分目标
货车守法率达80%以上;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守法率达99%以上;7座(含)以上面包车营运车辆守法率达95%以上,7座(含)以上面包车非营运车辆守法率达80%以上;两轮摩托车守法率达95%以上,三轮摩托车守法率达90%以上;拖拉机守法率明显提升,外籍拖拉机备案登记率80%以上。
二、整治重点
7座(含)以上面包车,货车(工程车、水泥罐车、重中型货车),客运车辆,摩托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安委会主任、乡长张小波任组长,副乡长徐雪山任副组长,派出所、交安办、安监站、公路办、中心校、丙辛合作社、文化站、农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交安办,由李国海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工作职责
派出所:加强辖区内货车、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联合交安办组建执法小分队,深入各乡村道路整治酒后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非法载人、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要主动与交安办开展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加强辖区客车、面包车、货车、摩托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
交安办:积极配合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配合运管处加大面包车、摩托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配合区驾协、检测机构、保险公司开展摩托车年审检测集中上门服务;组织辖区内摩托车驾驶员坚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末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公路办:负责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通客车路段、人流量较大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
丙辛合作社:利用巡逻车辆在辛街集镇进行巡逻,针对客车、长安车、摩托车等乱停乱放进行纠正。对屡教不改或者拒不配合的车辆驾驶员交由交安办或派出所进行处罚。
中心校: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学校利用每周的早会时间组织师生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联合派出所、交安办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文化站:负责联系区级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对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专项行动中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兼职交通协管员是直接负责人;要全面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站)的运行,同时各村(社区)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稳定工作,坚决防止规模集访、不稳定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安监站:会同纪委负责会同纪检监察室督促各村(居)和有关办、站、所、中心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负责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将检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检查考核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
1.广泛发放宣传资料。 印制《宣传单》、《预防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宣传单5000份,利用赶场日、集会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间进行散发;同时,将宣传品发至各劝导站,由劝导员开展劝导时向驾驶员发放。
2.开展一系列媒体宣传。利用集镇LED屏幕、宣传栏等媒体滚动播出交通安全警示标语,启动交通安全宣传车,流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音。各村(社区)要在辖区内道路旁的堡坎、石壁等显眼位置用油漆书写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5幅以上。
3.及时报送信息资料,存档备案。交安办要适时跟进专项行动成果,撰写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资料、报送区交安办。
(二)整治阶段(2017年6月20日至7月30日)。
从即日起至7月30日,派出所、交安办等要整合力量,主动履职,齐抓共管,加强辖区各类交通违法的集中整治。
1.强化集镇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派出所、交安办要继续加强集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力度,加大交通秩序整治,严查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车辆乱停、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超员、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非法营运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的整治。
2.进一步加强320国道、主干县道和农村道路路面管控。派出所、交安办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强道路的路面管控和执法,严查客车、面包车、摩托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全面启动交通安全劝导站。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全乡大村、实验中学、邹里等3个劝导队(站)要全勤上岗,劝导队每天不少于3人上岗执勤,劝导站每天不少2人上岗执勤,严格“看、查、劝、宣、纠、报、封”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红白喜事 “打招呼”制度,提醒群众不超员、不酒驾、不疲劳驾驶,在重要节假日、赶集日、民俗活动、学生上放学、早晚出行等高峰时段,切实履行检查、劝导、举报、纠正职责,守住出村、出乡关,对冰雪、降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紧急情况,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要及时报告乡政府。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0日)。
乡交安办成立督查组,每月对各村(社区),有关办、站、所、中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开展行动不力的各村(社区),办、站、所、中心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大安全进行考核。凡专项行动期间,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各村(社区),年终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并启动责任倒查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村(社区),有关各办、站、所、中心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按照上述要求周密部署,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有关各办、站、所、中心要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赶场日等宣传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教育,规范执法。派出所、交安办执法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故意逃避检查的违法行为,要采取摄像取证的方式依法查处,不进行追车拦截,坚决避免执法中因处置不当造成执法人员或群众伤亡。
(四)量化任务,实现目标。派出所及交安办每月查处辖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均不得少于50件(不含警告),坚决严格依法从严处理,避免降格处理现象的发生;力争通过强有力整治,有效预防压减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为2017年全乡交通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畅通信息,及时报告。各村(居)要保证有关负责人手机24小时畅通,辖区内如遇重伤以上交通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的30分钟内报告乡政府(值班电话287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