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度打击私挖盗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6-9-05_D/2018-02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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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7-15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度打击私挖盗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辛街乡范围内“昌保”高速、东南绕城高速及“园中园”等项目的施工建设,需要大量的砂石、土方,在利益的驱动下,辛街乡龙洞村、尖山村、阿今村等有砂石资源的村庄,一些不法分子大肆盗采国家资源,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且屡禁不止,并结合《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关于印发开展2017年度打击私挖盗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国土资发[2017]17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非煤矿山领域的私挖盗采行为,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国土所、安监站、林业站、水管站等部门通力合作,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制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着力构建辛街乡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严打工作顺利进行,辛街乡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张小波 乡长
副组长:赵越 副乡长
赵建彪 副乡长
成员:邱艳芹 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云 安监站站长
赵雪梅 林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维黎 水管站站长
15个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资源所,由邱艳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各村(社区)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乡政府负责全乡打击私挖盗采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打击无证采矿、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打击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打击持勘查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四)打击持过期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五)打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行为;
(六)打击矿产卫片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图斑仍未查处整改到位的;
(七)打击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7年7月15日前)
结合本乡实际,认真制定打击私挖盗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开展拉网式排查(2017年7月31日前)
对本乡所有采矿点展开拉网式排查摸底,特别是对近两年发生私挖盗采矿山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治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17年10月30日前)
针对发现的违法采矿行为进行制止查处,对达到立案条件的上报立案查处;对持有效采矿权违法违规采矿,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对无证采矿行为,坚决进行制止和取缔,并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安监部门责令停产整改的矿山,及时收回采矿许可证;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阶段:总结 (2017年11月30日前)
对打击私挖盗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私挖盗采行为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措施,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方法
1、加强宣传。采取多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通报典型案例,做到家喻户晓。
2、加大巡查力度。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违法行为。国土、林业、安监、水管等部门通力合作,成立私挖盗采整治工作小组,对私挖盗采点进行严密巡查,有力打击和震慑私挖盗采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对发现的盗采行为坚决给予没收非法开采工具,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盗采矿点利用铁丝网等有效的措施进行毁闭,并设置警示牌。
4、建立举报制度。乡政府建立举报制度,多种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倡议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私挖盗采行动中,一经发现,及时举报,对举报查实的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