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辛街乡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发放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02_H/2018-0225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5-03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7年“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发放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辛街分社:
“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是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更好地发挥农村组织和党员在推进“三农”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头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关于2017年“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发放计划的通知》及《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17年“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发放计划的通知》(隆组联发〔2017〕11号)的要求,现将辛街乡2017年“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7年全乡“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共计260万元。
二、强化落实审核
各村(社区)要认真学习《隆阳区“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开展“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优惠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宣传工作,确保让每一名党员知晓;同时与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辛街分社配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贷前调查工作,确保9月底以前发放完毕。
三、确保资金安全
各村(社区)要按照《云南省“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贷款管理办法》、《云南省“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贷款呆账代偿管理办法》及《隆阳区“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把好考察推荐关,对贷款申请认真开展调查,认真分析有贷款需求的党员群众的信用状况、偿还能力。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管理工作,要配合信用社做好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后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资金安全。
四、加大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基层党建综合服务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相关政策,提高“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惠及更多的党员群众。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投放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投放工作,对“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推行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将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