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索引号
- 01525766-9-30/2018-022502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9-16
辛街乡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为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根据“两部两院”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辛街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以确保稳定为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积极预防、及早介入、依法处理、防止扩大,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已经或可能发生的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脱管失控,正在或可能发生的行凶、闹事、自杀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发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辛街乡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
指 挥 长:纳一平 乡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张小波 政府乡长
余 俊 乡人大主席
徐雪山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新枚 辛街司法所所长
李国海 乡综治信访办主任
杨文锦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光生 辛街司法所工作人员
皇甫睿婕 永昌司法所工作人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负责具体工作,主任由王新枚兼任,成员为王光生、皇甫睿婕。各村(社区)也要结合实际,成立以村(社区)(总)支部书记为首的处置突发事件小分队,人员名单上报乡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指挥部主要职责:加强工作协调,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和研究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领导和指导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和善后工作。
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指挥部命令;通知办公室成员到指定地点集结;及时了解事发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件处置进行全程记录,并向指挥部提出处置意见。
四、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对策
(一)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接到群众报告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报告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及时向乡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同时通知所在村(社区)处置突发事件小分队,一同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稳定局势,并逐级上报。
2.接到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后,立即向乡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并通知所在村(社区)处置突发事件小分队,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和查证工作,并逐级上报。
(二)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工作中发现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工作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立即向乡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及时化解矛盾,并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问题。
2.接到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通知后,立即向乡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问题。
(三)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后,应立即组织查找,查找未果的,应当及时报告区司法局立即组织追查,区司法局同时书面提请公安机关协助追查,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脱逃的,区司法局还应立即书面通报其服刑监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的经常性分析、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服刑人员自杀、行凶、闹事、参加邪教组织等危险苗头和倾向,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不断加强学习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推演,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一定后果的,由上级或专门机关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