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1-26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邵国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马鹿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各个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学习、工作等活动的主要阵地,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近年来,辛街乡在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使我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改善。针对已修缮完成马鹿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积极向上级部门协调项目缺口补助资金。
感谢你对辛街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贾正会 0875-287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