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66-9-/2019-0202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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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1-26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余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尖山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氛围营造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营造浓厚的氛围,尖山村多措并举,投入大量资金,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村上下抓党建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将和上级有关部门多积极争取补助资金。

感谢你对辛街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1126

(联系人及电话:贾正会 0875-2876016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

建议名称

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

编号

113

建议人

余俊

所在单位

辛街乡人大主席团

电话

0875-2876016

承办单位

辛街乡人民政府

承办人

张小波

电话

08752876016

面商时间

20181122

地  点

辛街乡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议案理由及建议

为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营造浓厚的氛围,尖山村投入大量资金,采用多种方式,营造全村上下抓党建的浓厚氛围。

建议:加大资金扶持,给予解决尖山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氛围营造资金。

承办单位拟办意见:

和上级相关部门多渠道争取补助资金。

 

单位领导签名(盖章)

建议者意见

意见:

 

 

 

对以上回复您感到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签名(盖章)

办结分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   )

B类: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   )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

注:1、建议者对承办单位的回复是否满意,请在□打“√”。

2、办结分类请在(   “√”。

3、此表一式二份,人大选联工委、承办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