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对象搬迁安置用地补助资金的请示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1-10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对象搬迁安置用地补助资金的请示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
根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保山市纪委关于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违规向群众收取有关费用问题的报》要求,安置区建设用地征地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请区级按照符合搬迁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宅基地补助资金=宅基地面积×3.6×符合搬迁条件建档立卡户户数×(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进行补助。经在全乡范围内所建设安置点进行梳理排查,全乡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符合搬迁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涉及335户1501人(跨乡镇安置97户448人),需安置用地补助335户1501人,其中:辛街集镇安置点涉及272户761人;龙洞菜地坡安置点涉及39户177人;小田坝梅子山安置点涉及18户84人;下庄分散安置涉及6户31人;跨乡镇安置(辛街集镇安置点)97户448人(汉庄镇45户201人、瓦马乡28户125人、瓦窑镇20户104人、芒宽乡4户18人)。共需补助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安置用地资金335户1501人1870.999万元,2017年9月已补助225户989人1253.644万元,其中:辛街集镇安置点170户734人957.015万元;龙洞菜地坡安置点37户171人199.550万元;小田坝梅子山安置点18户84人97.079万元。现需补助110户512人617.355万元,其中:辛街集镇安置点5户27人28.148万元;龙洞菜地坡安置点2户6人10.787万元;下庄分散安置6户31人32.360万元;跨乡镇安置(辛街集镇安置点)97户448人546.062万元(汉庄镇45户201人、瓦马乡28户125人、瓦窑镇20户104人、芒宽乡4户18人)。
为及时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确保按区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同时由于乡本级财政困难,现特向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申请给予617.355万元资金支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安置用地土地流转及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当否,请示。
附件:1. 辛街乡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对象搬迁安置用地补助资金计划表
2. 辛街乡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对象搬迁安置用地补助资金花名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建林 0875-287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