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安排下拨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6-9-/2019-020202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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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3-04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安排下拨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隆阳区民政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安排下拨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隆民政发[2018]3号)的精神。辛街乡2017年自然灾害频发,辛街乡民政办认真落实灾情上报,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对此,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极为关怀,为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战胜灾害,度过难关,欢度春节,及时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隆阳区安排救灾款23万元,其中区民政局要求为农户入民房保险10.678万元,用于救灾12.322万元。经辛街乡20183月 3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下拨救灾款12.322 万元。为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切实维护辛街乡的社会稳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此次安排下拨的资金是中央拨给灾区的专项灾害救助资金。各村(社区)一定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把帮助灾民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列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将其作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来落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及时送达给灾区人民。

二,此次安排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三、各村(社区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研究,统筹安排,重点使用,及时发放。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进行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或预留资金,也不得购买慰问品和以慰问金的形式进行发放。

、此次安排下拨的救灾资金,各村(社区)务必于2018312日前将安排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乡民政办。

 

附件: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