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3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1-05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机关站所:
《辛街乡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辛街乡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切实控制我乡中小学生特别是初中生辍学现象,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如下“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落实“以质控辍、以德控辍、以资控辍”的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加快我乡教育发展步伐,提升我乡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为工作重点,乡政府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小学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入学率99%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小学在校学生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以下;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以下。
三、加强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辛街乡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控辍保学的领导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张小波 辛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 磊 辛街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赵文春 保山市实验中学校长
张春华 胡家中学校长
李正斌 辛街中心学校校长
成员:李凤仙 张 翅 吴家宽 王志强 蒋和森 李进军 各挂村领导(赵 越 霍翠芬 那 然 杨红琦 陈 磊 赵建彪 朱春亮 徐雪山 ) 、各村委会主任(李菊英 杨存熊 候森 李伟 王学宝 赵明元 张应桥 陆国良 陈自吴 蒋好团 杨国昌 孙朝光 王志明 张应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辛街乡人民政府宣传办公室,由陈磊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王志强、蒋和森、李进军、戈晓东、陶云佳、王晓燕组成,负责控辍保学的宣传、信息收集、组织协调、档案整理、材料上报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运用一切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通过有线广播、板报、家长会、班会、标语、宣传栏、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关于对控辍保学的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力度,必须做到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到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对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学生家长确立“治贫先治愚,治愚靠教育”的思想,克服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强化家长(监护人)“不送子女上学违法”、“送未成年人打工违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家长(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家庭、学龄儿童少年各自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从而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生的发生。
(二)加强控辍保学的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乡政府将按要求制订控制小学、初中生流失的办法,把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乡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干部分村包干制,主要领导带头包干,采取学校、教师、家长和乡政府、村委会、家长双向动员措施,把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将学生控辍保学列入乡政府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责任制,各驻村组长、村(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乡政府和村委会将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学校校长也要和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从制度上遏制辍学生的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居)委会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情况及辍学率进行排名。如排名在后的将由乡主要领导约谈村(居)委会书记和中小学校长。
(三)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就学情况
1、加强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动态管理。每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各村(社区)的村民小组积极配合辖区内小学做好文化户口册的更新完善工作,完善适龄儿童少年名册台帐,统计各年龄段有关情况数据,做好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跟踪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鉴定和造册工作,切实掌握适龄人口状况,为组织入学和控辍提供第一手资料。
2、规范组织入学程序。每年8月份各小学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摸底情况对满6周岁儿童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中心学校依法组织好六年级毕业生整体移交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按时到就近中学就读。对到外地就读的要造册登记,清楚去向。对适龄但不能到校正常接收教育的“三类残疾儿童”要做好学籍申报,并把情况上报中心学校,相关小学按要求做好对应残疾学生的送教入户工作。
3、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各中学、小学要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善学生变动管理制度,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必须具备完整齐全的手续,建立健全各种学籍表册。要提前做好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取证工作,要逐人逐校落实就读接收证明。
(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要引导教师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广大教师要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
各中小学校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师年终考评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科任教师在日常上课时发现学生缺课,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及时安排家访,发现学生辍学要报告乡人民政府,并配合乡、村(居)委干部做好动员学生复学工作。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排斥或变相排斥差生,发现此类现象一经查实,对该教师和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完善措施,依法推进控辍工作。乡政府建立相应的违法处罚措施,对通过宣传教育、反复动员,仍然不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甚至让他们辍学打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乡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这些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直到他们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劳动部门对违法招用童工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教师体罚学生或违规补课、编重点班、乱收费而造成学生流失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当事教师的法律责任,特别是违规收费的要严肃处理。
隆阳区辛街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