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2018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6-9-/2019-0202054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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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6-28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2018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中心、站、所:  

辛街乡2018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628  

  

辛街乡2018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  

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现实需要,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云发〔20058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隆扶组发〔201769号)、《隆阳区扶贫办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扶联发〔20189号)和《隆阳区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隆农发〔201866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努力增加投入,加快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多渠道、多途径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逐步形成多元化、特色化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良好格局。  

(二)目标任务。2018年完成辛街乡15个村(社区)收入5万元以上。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起村级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先易后难、递次推进的原则。认真分析各村(社区)情况,为实现总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结合各地经济基础、资源条件等实际,面向市场,因地制宜,分类分村制定工作方案,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突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操作性。四是坚持分级管理、村(社区)为主体的原则。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动力和造血功能。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1日—25日)。召开村级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义、任务和目标、方法步骤,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社区)要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可行性申报书,上报区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二)项目实施(26日—530日)。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做好年度计划,制定方案,严格把关,选准对象,按程序上报项目,确保完成任务。  

(三)项目验收(61日—630日)。项目完成后,各村(社区)开展自检自查,上报工作总结。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再报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并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总结,上报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工作小组。通过验收后,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转入村集体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保存,确保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完备。  

(四)项目考核(20181210日—20181230日)。由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社区)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行考核。  

三、资金安排及管理  

(一)项目资金安排。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2017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70万元,其中:尖山村、马鹿塘村、小田坝村各20万元,龙洞村1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和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16129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16132号)要求,切实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严格验收情况,按照隆发〔201217号文件要求,以奖代补方式,按报账制方式,到乡财政所报账。  

(三)奖补资金的管理。为进一步打赢脱贫攻坚战,隆阳区农业局下拨的70万元(其中:尖山村、马鹿塘村、小田坝村、龙洞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其中:尖山村、马鹿塘村、小田坝村各20万元,龙洞村10万元,由乡财政拨入代管中心账户,各村直接从代管中心报账,现金入股保山西南电极有限公司。  

区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必须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公开小组的监督作用,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布,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避免产生干群矛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乡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应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妥善解决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严格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监督,对项目的村(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察看指导,严防套用和挪用项目资金,对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重违反项目建设管理的村(社区)和个人,将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在工作中不断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强化指导,有序推进。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指导,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各村的发展条件,通过项目实施,盘活集体现有资产、资源,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