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 2018 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5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6-20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 2018 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中心、站、所:
《辛街乡 2018 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辛街乡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效责任和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根据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辛街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乡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充分应用遥感技术,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实现全乡森林资源的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为目标。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和整改到位,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督促各村(社区)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全乡 15个村(社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及林地林木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加强林地林木监督管理。
二、督查内容
各村(社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破坏森林资源问题。重点检查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一)各村(社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2017 年度破坏资源问题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情况。
(二)林地管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管理、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湿)开垦等情况。
(三)林木采伐管理。采伐管理制度执行、森林经营活动、乱砍滥伐情况。
(四)涉林案件管理。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排查、查处情况。(五)历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乡森林督查工作的领导,乡级成立辛街乡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森林督查工作,研究解决森林督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小波 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赵建彪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赵雪梅 乡林业站站长
邱艳芹 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胡学斌 乡农科站站长
赵唯黎 乡水管站站长
王 彬 乡安监站站长
杨兴军 林区派出所所长
杨 波 乡林业站工作人员
杨雁兵 乡林业站工作人员
胡朝胜 乡林业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赵建彪兼任办公室主任,赵雪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森林督查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突发问题,提交乡级督查成果,及时向区督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
乡督查办下设技术指导组、督导组和宣传组。技术指导组负责森林督查中的技术指导工作,组长由谭家远兼任,成员由乡林业站、区森林公安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森林督查中重大问题的沟通、协调、解决,组长由赵雪梅兼任,成员由乡林业站、森林公安局等有关人员组成;宣传组负责全乡森林督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组长由赵雪梅同志兼任,成员为乡林业站、乡森林公安局等有关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参照乡级成立森林督查工作机构。
四、工作职责
按照“全面覆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实施”的原则,尽责履职完成森林督查、“绿盾 2018” 自然保护乡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8 年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等“三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区森林公安局:对查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负总责,制定执法办案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统筹并督促指导各林区派出所切实做好全区涉林案件查办工作,挂牌督办重、特大案件,严格执行“一月两报”制度,定期向区督查办上报全区涉林案件查办情况。
乡林业站:负责组织全乡森林督查工作,主要履行指导、抽查、协调、督导职责,定期向区督查办报告督查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研究建立和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乡国土资源所:负责对全乡土地整治项目的清理排查,规范土地使用管理。
乡农科站:负责排查全乡农业产业开发非法使用林地情况。
乡水管站:负责排查全乡水利工程使用林地情况,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
乡安监站:负责对全乡涉林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五、任务分解
1.图斑核查。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移交的疑似图斑数据,辛街乡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地验证核实工作,现地核查坚持“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填写“森林督查变化图斑验证表”和“森林督查现地检查卡片”。
2.案件查处。对现地验证核实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按规定移交属地森林公安依法查处。
3.问题整改。针对森林督查和目标责任制两项工作自查自评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立行整改。
六、督查步骤
(一)第一阶段: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018年2月5日-6月20日)。召开全乡深化森林督查会议,对森林督查工作进行部署。
(二)第二阶段:全面开展督查工作(2018年6月21日-2019年3月30日)。全面完成乡级森林督查自查自纠、目标责任制自查自评、涉林违法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工作,编制乡级检查报告、完善林地变更数据,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区督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涉林案件查办及问题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地位,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工作。及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立足实际,强化管理。按照森林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遥感判断疑似问题图斑开展现地验证核实,并对当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查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每月8日和23日前分别将森林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督查办。